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docx
《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统一规范全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第三条【相关定义】本办法所称住所(经营场所),是指依法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住所,合伙企业的
2、主要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和各类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可以与经营场所在同一地址,也可以在不同地址。第四条【登记管理原则,网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使用真实、合法、有效的固定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提供的用于销售商品或者提交服务的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第五条【登记要求】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地址属于固定场所的,应当填写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街(路)、门牌号(楼号、房间号)等详细内容。没有门牌号码的,应加注与周边显著标志物、道路的方位和距离。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
3、当在其经营范围表述后标注(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在两个以上网络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逐一进行登记。第六条【登记方式】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信息核验制度。申请人应当对住所(经营场所)的权属关系、使用功能、法定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作出承诺,填报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并对承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登记机关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客观存在且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申请人可以不再提交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的材料。第七条【申报承诺制不适用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不适用于
4、“申报承诺:(1)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无法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或标准化地址库等验证核实的;(2)有关单位或个人已依法对该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提出异议;(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实施联合信用惩戒,且未完成信用修复的;(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5)依法不适用申报承诺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无法通过信息核验提交材料要求】申请人申报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通过信息验证核验的,应当依法提交以下材料:(一)属于自有房屋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二)属于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合同)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复印件;
5、(三)属于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产权所有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说明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四)租赁宾馆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合同)、宾馆的营业执照以及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安机关备案手续)复印件;(五)租赁各类专业市(商)场摊(铺)位的提交租赁协议(合同)以及市场(商场)管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六)租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非住宅房屋的,提交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的租赁协议(合同)复印件;(七)属于工业园区、自贸区等特殊功能区域内的房屋的,应当提交园区管委会或者其所属部门出具的载明房屋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同意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文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申
6、请人应当提交购房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竣工验收文件、人民法院对不动产权属的生效裁判文书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其权属关系的文件。第九条【住宅作为住所登记的要求】申请人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申请人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生产、加工、制造等易产生扰民、安全的行业或项目的,登记机关可以从严审查。住宅类建筑和其他非商业用途建筑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性质的凭证。第十条【一照多址】在设区的市区域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住所以外增设不涉
![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docx_第1页](https://www.yzwku.com/fileroot_temp1/2025-1/29/820c5f6f-4168-49be-88dd-c821c5c331e6/820c5f6f-4168-49be-88dd-c821c5c331e61.gif)
![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docx_第2页](https://www.yzwku.com/fileroot_temp1/2025-1/29/820c5f6f-4168-49be-88dd-c821c5c331e6/820c5f6f-4168-49be-88dd-c821c5c331e62.gif)
![安徽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docx_第3页](https://www.yzwku.com/fileroot_temp1/2025-1/29/820c5f6f-4168-49be-88dd-c821c5c331e6/820c5f6f-4168-49be-88dd-c821c5c331e63.gi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市场主体 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yzwku.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