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救助对象“双承诺”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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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救助对象“双承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深化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廉洁的良好氛围,2024年在全区开展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救助对象“双承诺”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的部署要求,创新建立“*”工作机制,两个“*”即以党建为统领、以诚信文化为引领,“*”即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与救助对象“双承诺”为重点,“*”即以健全救助经办服务、诚信申报管理、双向监管监测、宣传宣教服务等四项机制为
2、抓手,推动实现救助经办人员依规审核和困难群众诚信申报“双自律”,培树诚信友善、温暖和谐的社会救助关系,防范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风险隐患,促进社会救助公平秩序共建,实现民生保障幸福共享。二、“双承诺”内容(一)救助经办人员承诺依规办事。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统一制定救助经办人员工作规范,明确镇(街道)受理、审核、审批(确认)、动态管理等救助全流程工作标准及各环节的具体职责要求,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其规范解决群众诉求和难点堵点问题。基层经办人员承诺按规定及时受理、限时办结,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职责,对救助对象定期回访和动态监测,做到应保尽保、动态退出。(二)救助对
3、象承诺诚信申报。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统一制定并公布救助对象诚信申报指南,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诚实申报等要求。群众在申请社会救助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按相关规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及赡(抚、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救助对象在享受救助待遇或被认定为救助对象期间,配合接受动态复核管理,及时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变化情况;配合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及管理,做到诚实守信申请救助、条件好转后配合退出保障。三、工作重点(一)健全救助经办服务机制1 .“双承诺”窗口服务机制。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双承诺”窗口,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双承诺”告知书和救助经办
4、人员办事承诺。群众办理业务前,讲清“双承诺”要求,在公开自愿的前提下,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履行签字、按捺指纹等手续,并将承诺书纳入救助档案管理。2 .“一张表集成办”工作机制。由区民政局梳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办理规定,统一制定救助申请办理文书“一张表”,整合办理流程,对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实行“多合一”。对于救助申请,镇(街道)要通过“过筛子”的方式,对照现行社会救助政策逐项审核,采取“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方式,逐项筛查后,将符合的政策告知申请对象后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一次提交、集成办理、分类救助、应救尽救
5、。3 .“静默认证+容缺办理”服务机制。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低保对象,经本人同意后直接进入公示确认流程;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经户主同意后直接进入审核确认流程。对不符合政策但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群众,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制度的通知规定,召开议事协商会议,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因突发重大疾病、灾害、意外事故等急难情形急需纳入民政救助或认定范围的困难群众,在提供遭遇急难情形证明材料后,如短期内无法提供家庭成员(含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财产、支出等证明材料,可通过“个人信用承诺+村级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容缺办理,实施先行救助,并于承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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