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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域地质勘查工作中在道路修建和场地平整、驻地建设与管理、勘查施工、环境修复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陆域开展的地质勘查工作,其它地质工作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T5005钻井液材料规范GBGBGBGBGB897812950145001859950869DZ/T00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EJ275铀矿地质勘查安全生产规程EJ/T995放射性矿产资源坑探规程EJ/T1052放射性矿产资源钻探规程EJ/T1070铀矿岩矿心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地质勘查geo1.ogica1.surveyandminera1.exp1.oration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供给、环境保护、防灾减灾以及其他生产生活需要,运用地球科学理论和相关技术、方法、手段,对客观地质体或矿产资源进行调查、勘查、监测、测试、评价、科学研究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行为或过程。4. 2绿色地质勘
3、查绿色勘查minimizingenvironmenta1.impactsoffie1.doperationsingeo1.ogica1.surveyandminera1.exp1.oration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通过运用高效、环保的方法、技术、设备等,在地质勘查各方面和全过程中避免、减少或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地质勘查目的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新勘查模式。4总则4.1 目的任务在地质勘查工作中,通过合理选择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法、手段和设备等,在道路施工和场地平整、驻地建设、勘查施工、环境修复等方面实施管控,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前提下,实现对生态环境扰动最小化,推动地质勘查高质量
4、发展。5. 2基本原则1.1.1 2.1秉承健康安全绿色理念。地质勘查全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保护和人身健康安全。1.1.2 科技引领绿色勘查。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工艺和设备进行地质勘查工作,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及持续时间。1.1.3 坚持综合勘查。依据勘查工作各阶段、多矿种综合评价要求,统筹规划和优化勘查设计,对主矿种外的共、伴生矿种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避免重复勘查对生态环境的二次影响。1.1.4 坚持因地制宜。基于勘查区植被覆盖情况、自然修复能力等差异情况,采用适宜的勘查手段、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分类实施绿色勘查。4.3基本要求4.3.1 依法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且
5、地质勘查工作部署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等管理规定。4.3.2 编制地质勘查设计前,应就地质勘查工作部署对水、大气、声、土壤、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和人文遗迹等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确定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环境保护、环境修复措施,编制经费预算,作为绿色勘查内容体现在勘查设计中,可以单独成章,也可以融入到相关章节。绿色勘查内容参见附录A04.3.3 地质勘查工作实施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绿色勘查培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掌握绿色勘查要求。地质勘查施工前,应对拟施工的道路和场地原始地形地貌拍摄照片或视频留存。4.3.4 地质勘查工作实施中,开展的绿色勘查应保留相关记录。新修道路、驻地
6、及探矿工程场地平整施工,应按附录B中表B.1填写登记表;钻探工程施工,应按附录B中表B.2填写登记表;探槽、浅井等工程施工,可参照附录B中表B.2填写登记表。必要时,可拍摄绿色勘查施工照片、视频等资料保存。绿色勘查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3.5 地质勘查工作施工后,应按照地质勘查设计中绿色勘查内容要求,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对已恢复的道路和场地可拍摄照片、视频等资料留存,在勘查报告中进行绿色勘查总结,可以单独成章,也可以融入到相关章节。绿色勘查总结参见附录Co4.3.6 地质勘查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标准,采取相应的事故(事件)预防与控制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健
7、康与安全。4.3.7 地质勘查单位在整个地质勘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应与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鼓励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所在勘查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4.3.8 环境修复工作完成后,地质勘查单位应组织绿色勘查初步验收,合格后提交相关部门验收。绿色勘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清单参见附录D04.3.9 地质勘查单位应对其因开展勘查工作受影响的区域内生态环境修复负主要责任,其它相关方负连带责任。5道路施工和场地平整5.1 道路施工5.1.1 地质勘查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村道、居民区通道及农耕道等,确因工作需要而又无道路时,需征求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居民的同意后,进行道路修建。在确保安全通行的条件下,应控
8、制新修道路规格,并兼顾后续勘查开采阶段应用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5.1.2 道路修建要规划最佳行车路线,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条件下,对环境敏感目标(如珍稀动物栖息地)采取避让措施,尽可能避开植被生长区,选择扰动小的季节和地段施工。5.1.3 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及野生动物的扰动,在居民区附近不应夜间作业。5.1.4 应选用尾气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并定期维护保养。5.1.5 应采取修筑截排水沟、挡墙、覆盖篷布、围挡等措施,预防因施工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5.1.6 施工过程中,应控制挖损、占用土地的面积。草地、林地和耕地应进行表土剥离,耕
9、地表土剥离厚度一般不少于30cm;剥离的表土应选择适宜的场地进行堆存,并采取围挡等措施维系土壤质量,以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5.1.7 在植被覆盖区施工时,开挖前对扰动范围内的草皮,应按适宜的厚度、形状和大小进行人工剥离,并保留足够的护根腐植土;剥离的草皮采用平铺、叠置或支架架空等方式,存放于底部铺有腐植土的临时存放场,并适时进行洒水养护。对扰动范围内的树木必要时进行移植。5.1.8 对施工和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应采取喷雾、洒水、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5. 2场地平整5.1.1 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探矿工程施工场地的选择,应优先避开耕地和林地。场地平整范围应满足安全施工、表土
10、堆放的需要。减少开挖量,力求挖填平衡,控制场地占用面积。以钻代槽的浅层取样钻,一般不需要平整场地。5.1.2 钻探场地,应依据现场地形条件和工作需要,对钻探设备、附属设施、材料物资、临建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优化功能分区。其中,附属设施中的钻井液循环系统(清水池或泥浆池、废浆池等)可不与钻进施工场地在同一场地布置。当设计多个钻孔在同一区域同时施工时,宜布置一套共用的钻井液循环系统。5.1.3 坑探、浅井、槽探场地,应根据需要进行布置和功能分区,一般不设临建设施。5.1.4 场地平整应挖高填低,平整压实,截、排水良好,切填方边坡及渣土场均应做好工程拦挡,且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满
11、足施工设计要求,剥离物按以下方式处置:a)草地、林地等植被覆盖较多的场地。开挖前对扰动范围内的草皮按适宜的厚度、形状和大小进行人工剥离,并保留足够的护根腐植土;剥离的草皮采用平铺、叠置或支架架空等方式存放于底部铺有腐植土的临时存放场,并适时进行洒水养护;能移植的林木植被,应移植用于复绿。开挖出的土石装袋砌筑边坡,有序堆放。b)植被覆盖较少的场地,应尽可能避让植被,对无法避让的植被,参照a)进行人工剥离和养护。c)耕地、园地等有作物覆盖的场地。耕作层、覆土层及适宜复垦的壤土层,应集中收集存放管理,作为恢复复土。d)碎石流区、基岩裸露区及风成砂等无植被覆盖的场地,开挖出的土石装袋砌筑边坡,有序堆放
12、,确保堆填稳定。外运的土石指定位置规范存放,减少开挖土石压占破坏及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5.1.5 浅井施工场地平整范围,应以工程开挖外径和井口施工设备安装、安全操作及开挖土石的堆放占地最小面积进行控制,一般为井口开挖线外延5m8m范围。其中,井口外3m5m为施工设备设施安装及施工操作区,5m8m范围为开挖土石的临时堆放区。特殊情况下开挖线外延范围可适当放宽。6驻地建设与管理6.1 驻地建设6.1.1 项目驻地宜优先就近租用当地民居或公共建筑物。新建项目驻地,应综合考虑安全、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选择在基础稳定,周边截、排水良好,无地质灾害及洪涝安全隐患、对环境影响较小的
13、区域进行建设。6.1.2 应控制驻地占地面积,合理规划布局项目驻地工作区和生活区。生活区相关配套设施应齐全,保持安全、卫生、整洁。临建设施宜基桩架空建设。6. 2驻地管理6.1.1 项目驻地应明确绿色勘查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规范设置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等标示牌。6.1.2 优先采用公用电网,确需自行发电的应采用低噪音和低污染物排放的发电设备。6.1.3 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就近垃圾处理地,进行公共垃圾处理。远离公共垃圾处理地的厨余垃圾可就地掩埋;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应回收处置;自建厕所应远离水源,防止水环境污染。6.1.4 工作区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GB50869要求
14、处置,确保驻地人身、环境安全。6. 2.5野外原位测试应控制测试过程中试剂对环境造成的影响。7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及重砂测量6.1 地质测量6.1.1 在满足地质工作目的和质量的情况下,作业点和作业路线应避开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必须穿行此区域时,开车不应鸣笛,行走不应向出现的野生动物投掷石块、恐吓、追逐和伤害;不应采摘、踩踏珍稀野生植物。6.1.2 作业时产生的废纸、金属、玻璃、塑料袋(瓶)、包装袋等垃圾和废电池、化学试剂等有害废弃物应带回驻地,按规定分类处置,避免污染水、土壤和大气环境。6.1.3 穿行工作区域时,有道路的,车辆应在道路上行驶;没有道路的,车辆应尽量避开植被
15、行驶;人员穿行茂密山林时,尽量避免砍伐树木,同行人应走同一条道路;穿越农作物种植区或果园时,不得随意踩踏和采摘果实。7. 2地球物理勘探7.1.1 宜采用先进的轻型物探设备仪器和探测方法;当使用重型设备时,应尽可能控制扰动范围,视情况选择容易恢复的地段作业。7.1.2 物探仪器设备的安装和测量点、线的布设,应尽可能合理避让草地、林地、耕地及动物栖息地等。7.1.3 电法测量中应选用尾气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和低噪音的运输车辆和汽(柴)油机,并定期维护保养。鼓励使用清洁动力系统。运输车辆和汽(柴)油机应防止油料跑、滴、冒、漏、泼洒等情况的发生,有条件的铺设防渗材料进行隔离;当发生油料泄漏情况时,应按照勘查设计和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运输车辆和汽(柴)油机噪声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时,应安装消声装置;废旧电池应回收处理。7.1.4 人工地震应根据地表通行条件和勘查目的优先选择可控震源,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井炮震源,避免或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使用可控震源时,原则上作业后车辆应原路返回,在植被覆盖区,应在震动平板与地面之间加软垫,减轻对植被的破坏;使用井炮震源时,按GB12950执行。在重要设施、民房、水源地、鱼类生物养殖塘等地区,应做好防范工作,尽可能减少对地面震动、噪声、放射性物质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废炸药箱、废炮线、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