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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但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本规定所指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为准,未列入表中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道
2、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全过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乍(以下简称专用乍辆)。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I2268)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I、1装山等级。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须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守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
3、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第二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符合以下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不少于5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不少于10辆。-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专用车辆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5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
4、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端等专用容器。6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7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雄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8 .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乍场地:1 .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
5、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2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乍场地面积不低于乍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乍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枳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3 .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1 .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
6、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2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3 .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6 .
7、应急救援预案制度。7 .安全生产作业规程。8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9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一)属于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1 .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2 .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二)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第卜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8、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三)企业章程文本。(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1 .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打。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乍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
9、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2 .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五)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六)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七)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第十一条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
10、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1 .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2 .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第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所明确的程序和时限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
11、可,并进行实地核查。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许可事项,具体内容应当包括运输危险货物的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专用车辆数量、要求以及运输性质,并在10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发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准予许可的企业或单位的许可事项等,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已获得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
12、可证,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投入的专用车辆、设备。原许可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落实的专用乍辆、设备予以核实,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标注“剧毒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还应当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箱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第十五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聘用的专
13、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按照承诺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许可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十七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投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第二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H的30H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问原许可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