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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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规定为了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制度,抓考风,促学风,树立优良校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规定。一、考核目的学业成绩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分析能力及技能的实际运用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二、考核范围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各教学实践环节,均应进行考核。同一科目分学期教学的,每学期均应进行考核。三、考核形式1、学业成绩考核可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可采用理论考核、实践考核或理论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闭卷笔试、开卷、口试或技
2、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考查应包含学生作业、实际操作、平时测验、期末考核等。各教学院(部)部可根据课程自身特点及考核内容确定考核的形式。具体考核的方式由各二级教学校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具体考核方案后报教务处批准O考试课采取闭卷笔试以外的形式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二级校部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进行实施,否则不予承认考核成绩。2、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集中在最后一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确定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安排,统一印制试卷,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各校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教学内容和学时相同的课程,分班教学时须统一命题,同一时间考试,统一评分标准。3、考查课、技能课及校部组织的考试
3、课期末考核,由开课教研室事先征求学生所在院(部)的意见后,统一确定考核的形式、命题范围、考试时间等,并在停课考试的前一周考核完毕。统一考试课的理论考试,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三门,个别专业确需增加考试科目的,由有关校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以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四门课程。4、各门课程都要进行平时考查,平时考查应在教学时间内随堂进行,可采取闭卷与开卷相结合,基础知识测验与基本技能考核相结合,卷面考试与专题论文相结合等。着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加强对学生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的考核。四、管理机构1、建立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两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4、任组长,成员主要由教务处、学生处、教学督导室和各院(部)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检查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等项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考试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在考试工作中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组成人员可由分院(部)自行决定。主要负责本院(部)考试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等项工作。2、成立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两级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学校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各类考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各二级学院(部)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在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双重领导下,负责对本院(部)考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
5、提出改进意见。五、考试命题1、命题原则:(1)命题以本学期教学内容为主,必须覆盖但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要求的知识范围;难易适度、试题新颖灵活,没有知识性错误和岐义。(2)试题的内容着重在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灵活运用能力,不出偏题、怪题;(3)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比例有适当的梯度;(4)试题的份量要适中,题量的大小与考试时间长短相一致;(5)试题要考虑真实地反映教学的实际水平,使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2、命题要求:(1)考查课要对学生进行全面多角度的考查,包括提问、小测验、作业、实验实习成绩等。考试课由二级院(部)院长(主任)指定教师命
6、题,考试课按教学大纲要求出两套试卷(A卷作为期末考试、B卷作为不及格补考用卷),另备标准答案及参考评分标准。命题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教研室主任审批签字后,再交各院(部)业务校长审定后交教务处统一印刷。(2)每门课程考核按照标准化考试的基本要求命题,试题格式要统一。试题应覆盖教材的每一章和85%的节,试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试题的份量要适中,题量的大小与考试时间(原则上为90分钟)长短相一致(3)试卷采用规范化考试的格式,统一用8开白纸,留足答题空间,微机打印。六、试卷印刷、保管与发放1、凡学校统考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各校部组织的考试或考查科目的试卷,在不影响正常统考制卷的情况下也可
7、由教务处印制。2、各教学单位期末统考试卷由教学秘书按规定时间打印好,考试前三周送交教务处签收、印制,并写清考试课程、试题套数、试卷页码、考试年级、专业、印刷份数等。3、教务处将选用的试卷印刷密封好后统一保管,在考试前一至两天负责分发到各校部。4、在命题、印刷、保管诸环节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监考、评卷、登分等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若发现失密、泄密、舞弊、包庇、私自改分、漏收试卷等现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七、考场组织、管理与巡视1、各教学单位按照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意见中规定的时间将理论考试科目、班级、考场及监考教师名单送交教务处统一制表。期末考试的考场,一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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