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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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办学的生命线。加强教学督导与监控,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教学与督导科,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教学督导组,学校成立教学专家督导组。(一)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设总督学1名,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设副总督学1名,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教务处教学与督导科负责教学督导日常工作。(二)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组长由院长(主任)担
2、任,并指定一名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具体负责二级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三)学校教学专家督导组设组长一名,下设文科组、理科组和医学组三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两至三名成员组成,各设一名小组长。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教学督导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和指导,执行督教、督学、督管功能。具体是指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多渠道地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全校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一)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性机构,直接对学校负责。(二)教学与督导科具体负责教学督导的日常管理、教学专家督导组的工作量统计、教学质量考评、教学
3、信息搜集与反馈等;负责各二级学校教学督导组日常教学管理的检查、指导等工作。1、教学秩序检查(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辅修课、校内实验实习等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上自习课等情况。(2)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要每日检查本学院(部)教学秩序,解决教学问题,处理教学突发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到教学与督导科。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xx学院教学日志”上,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当月的教学日志记录应在下月的第一周送交各学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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