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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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外聘兼职教师作为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效益,形成高水平外聘兼职教师队伍,根据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第一章外聘兼职教师的范围第一条外聘兼职教师是指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被学校教学单位聘请的、承担一个教学周期(一门完整课程或指导一个完整的实习、实训)以上的教学且不列入我校编制(事业编
2、制、人事代理及合同聘请)的人员。第二条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对象主要是来自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第三条在多方联系选择社会人才的同时,重点从与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聘请外聘兼职教师,并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聘请外聘兼职教师的合作机制,保证行业、企事业单位优秀的专业人才能够连续不断地、分批次、较稳定地做学校的外聘兼职教师。第二章外聘兼职教师聘任条件第四条愿意从事教育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协作精神和工作责任感,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同时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第五条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或技能,有
3、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专业领域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可优先聘用。第六条能胜任课程讲授工作或实习、实训指导工作。第七条所授课程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吻合。第八条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如有特殊情况可据实际需要而定。第三章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第九条外聘兼职教师应认真履行受聘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岗位目标。第十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按照学校的要求填写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编写教案等,认真授课,自觉维
4、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批改作业。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做到治学态度严谨,既教书又育人。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请别人代课,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三条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接受聘任系(部)安排的监考任务。考试后及时录入和送交学生成绩,并按照学校对于试卷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第十四条参加学校或系(部)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做好教学活动。第十五条与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加强沟通,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及教学管理,及时了解并参与学校教研
5、、科研活动,促进校企合作。第十六条在聘任期内,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第十七条接受学校和系(部)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查、监督和考核。第四章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第十八条系(部)如需外聘兼职教师,应在每学期结束前1个月,根据下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提出下学期的聘用计划,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及教师工作量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结合全校师资结构现状,对所提交的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申请进行统一调整,并报分管校长批准。第十九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系(部)提出具体的招聘条件报人事处。如系(部)向教务处推荐合适人选,需要填写XX学校外聘兼职教师拟聘任
6、申报表,并提供拟聘人员的书面推荐材料,依次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报分管教学校长审批。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外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第二十条各系(部)成立认定小组,通过面试、听课、访谈等方式,按审定的外聘兼职教师计划选聘外聘兼职教师,填写XX学校聘请外聘兼职教师审批登记表,并签署考核意见后上报给教务处,教务处对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资格进行审核、认定,报分管教学校长、校长审批。第二十一条校长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处与外聘兼职教师签订XX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工作协议书,聘期一般为1年,经试用(1个月)合格后,颁发聘用证书。第十七条每学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该教师能否被续聘的
7、依据。外聘兼职教师聘期期满前一个月,由所在系(部)提出续聘意见,报人事处。第五章外聘兼职教师的培训第二十二条人事处、教务处和兼职教师所在系(部)要切实加强对外聘兼职教师的培训、检查、考核,各系(部)负责建立外聘兼职教师培训档案,系(部)主任是外聘兼职教师培训的第一负责人。第二十三条各系(部)除组织外聘兼职教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外,还要结合教学需要和教师教学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第二十四条每学年开学初,各系(部)根据学校学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拟订外聘兼职教师学年培训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并上报人事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第二十五条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外聘兼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对其进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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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外聘 兼职 教师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