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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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xx学校章程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学生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系部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当年转入专业接收学生数,转出(转入)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总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10%以内。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部同意可以申请转专业:1、新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优秀的(总成绩占班级排名前15%);2、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
2、趣和专长(须提供获奖证书、报刊文章等证明材料);3、因伤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或存在某种特殊困难,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4、学生休学后复学、降级等,因系部专业调整后对应年级无该学生所学专业的;5、创业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6、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三、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原则上不批准转专业:1、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2、应予退学的学生;3、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提前批录取的对口升学、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4、拟申请转入专业没有条件接收的;5、其他有失公开
3、、公平、公正的。四、学校转专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分别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职责为: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协调组织相关转专业考核工作,审批各系部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2、各系部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和各班主任、辅导员等人员组成。具体职责为:审核本系部转出学生条件,制定本系部各专业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相关转专业考核工作;接受学生咨询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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