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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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唐知墟乡建谀局商厦方的售管理办法(2号猊求毒见循)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商品房现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含车位、车库)现售管理。第三条【商品房现售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第四条【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商品房现售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在辖区商品房现售管理。第五条【现售条件】商品房现售,
2、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房屋测绘报告(实测);(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八)属车位、车库的,已依法取得权属登记。第六条【不得现售情况】符合现售条件的商品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现售备案:(一)被依法查封、监管或者
3、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二)依法不得销售的其他情形。第七条【现售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备案。已办理过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符合现售备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下列材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一)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手续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四)房源信息表;(五)商品房现售方案;(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七)涉及拆迁安置或者配
4、建、自持的,需提交落实材料;(八)已设定抵押权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现售的书面材料。未办理过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符合现售备案条件的,申请备案时,除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一)商品房价格备案文件或相关文件;(二)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的材料(包括前期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或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等有关资料);本项只需在项目首次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时提交;(三)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本项只需在项目首次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时提交;(四)属车位销售的,提供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书。第八条【车位(库)处理承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现售备案时提交的商品房现售方案,应当对车位(库)的处理方式、拟处理时间、销售或者租赁均价及价
5、格范围进行承诺。车位(库)在达到现售条件后,应当按照承诺处理车位(库)。第九条【现售备案受理程序】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一)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商品房现售备案书,将现售备案相关信息记载至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楼盘表中,并在平台公示备案结果和房源信息。(二)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时间为七日,补正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三)不符合备案要求或经告知补正但逾期不补正的,应当作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的理由。各县(市、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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