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制度.docx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制度一、学分要求1 .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护理系列为师级或师级以上)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类10分+11类15分),其中,在一个验证周期(5年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学分(包括护理师级以上人员)。I类、H类学分不可累积,不可互相替代,当年有效。2 .师级以下人员每年每人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II类)。二、学分分类3 I类学分1 .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2 .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3 .中华医学会等六个一级学会(协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备案的项目,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标准授分和管理。4 .由国家卫健委或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推广项目。11类学分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 .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6 .远程教育、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三、学分授予标准1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班:由主办方按规定授予学分。2 .外出进修外出进修6个月及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修厂5个月者,每月授予5学分,每次最高授予25学分。3 .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向上级部门申请的学术活动,按批复的学分授予。医院审定并组织的学术活动,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听课者授予1学分,此类学分全年最多不超过10学分。4 .远程教育参加“华医网”学习的学员,在“华医网”注册学习并通过考核,每年最高可获得继续医学教育10学分(I类+11类)。5.撰写学术论文(按发表论文当年授予学分)类别作者排序学分类别IIIIIIIVV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109876II类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上发表论文87654II类6.科研项目(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完成人学分类别IIIIIIIVV省、部级课题87654I类厅(市级)课题6543211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继续 医学教育 学分 授予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