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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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XX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稳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发挥森林“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聚焦培育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不断探索和完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把海南热带林业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和新质生产力,推动林业
2、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通过深化改革,持续改善林区生产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林业龙头企业,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XX亿元;到2030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XX亿元,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不断提升。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三权分置”运行机制1 .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依
3、法发包和流转本集体林地,监督承包方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因家庭分户等原因导致承包林地分户的,承包期内原则上不对宗地再次细分。原承包人不愿继续承包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林地未承包到户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实行“集体确权、村民入股”,将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起算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放活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
4、资担保。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依法自愿流转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承包和流转集体林地,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各市县要加强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和指导。2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原林权证不变不换”要求,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不得强制要求换证。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林业部门加快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按照“急用先办”原则,优先解决拟流转林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采取“申请一宗,规范一宗
5、,化解一宗”的方式,逐步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林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到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清理整合。已登记的整宗林地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林权地籍调查成果。开展集体林权首次登记的,以及因原林权登记成果图件缺失、界址不清,确需开展补充调查的,由各市县政府组织开展地籍调查,相关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集体林地纠纷调处机制,依法依规调处林权争议。(二)因地制宜发展林业规模经营3 .引导规模化、股份合作经营。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发展林业规模经营。鼓
6、励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提供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采用“保底+分红”方式,确保农户收益权。引导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建设村集体林场。鼓励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联合经营,探索“国有林场+”产业发展模式,建立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支持市县和海垦集团统筹林地、林木、森林资源等,以“海垦+”发展模式,推动垦地融合发展。4 .建立林权收储交易机制。加快依托国有企业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支持、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民营性质的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建立林
7、权收储担保机制,鼓励和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社会资本承接林权收储担保业务。依托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市场,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的林权流转、社会资本投资林权的渠道。(三)切实加强森林经营5 .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范围。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扩大公益林和天然林划定范围。落实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落实公益林、商品林区划界定,完善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林草湿资源“一张图”管理。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逐步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省级公益林范围,经省政府同意,并予以公布。6 .高质量开展森林经营。加快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及相关管理
8、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集体林业规模经营单位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林业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和引导其他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鼓励支持发展混交林、速生丰产林和林地复合经营,通过采伐更新、抚育复壮、择伐补造等措施,重点实施中幼林抚育,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科学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对保护一般区域天然林探索开展抚育、复合生态修复等。结合实际探索差异化森林经营补助政策。优化省级公益林更新改造树种名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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