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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一、总则1.1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根据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1.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规划要求,坚持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干净适用、便于管理,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污染控制.1.3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的基本要求.1.4 本标准适用于银川市辖城市建成区。1.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定义2.1 生活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
2、体废物。2.2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具备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场地、及指引设施等附属设施的统称.包括果皮箱、垃圾桶(箱)、垃圾投放点、垃圾收集房分布图(说明)与分类处理收运流向图(指示牌)等。2.3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垃圾点,供单位或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场所。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房集中后,用于集中或运输的场所,包括集中收集和固定集中收集两类。三、生活垃圾产生源生活垃圾产生源按城市区域性质和产生的生活垃圾特性划分为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各类学校、医疗机构、餐饮行业、集贸市场、其他产生源等八类。1 .居民区产生源:包括城市社区、居民小区以及商务公寓等.
3、2 .办公区产生源: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各类企业等用于办公的场所及用房。3 .公共场所产生源:包括道路、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人行过街通道(桥)、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公园、旅游景区、河流与湖泊水面等.4 .各类学校产生源:包括幼儿园、中浮、大学及各种专职培训机构等.5 .医疗机构产生源:包括医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6 .餐铁行业产生源:包括各类集中生产加工和提供餐饮的场合,包括只提供餐饮的酒楼、饭店、食品店、镂饮店等,兼有提供餐饮和住宿的宾馆、
4、公寓、酒店等,食品加工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7 .集贸市场产生源:包括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包括独立或附属于商贸大厦或其他机构或居民区内经营蔬菜、瓜果、肉禽、水产等零售或批发的场所.8 .未列入上述产生源的归类为其他产生源.四、生活垃圾分类类别3.1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x宁夏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DB64/T1766-2021,银J1.I市生活垃圾应当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适时予以调整。1.1.1 可回收物:回收后直接利用或经过加工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
5、璃类、废金属类、废纺织物类、电器电子废弃物类、大件垃圾类.(其中:1.电器电子废弃物包括: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的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2.大件垃圾包括:重量超过5kg、体积超过0.2m2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较强,需要拆解后利用或处首的废弃物)1.1.2 有害垃圾:在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固体废弃物.凡是纳入国家危睑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属于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1.1.3 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也包括家庭产生的小型树
6、枝、花草、落叶等。1.1.4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3.2 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睑废物、医疗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3.3 对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实行单独收集处理,大件垃圾、电器电子废弃物类实行上门收集处理。在产生源头进行分类收集,避免进入其他收集运输体系.处置方式必须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五、分类收集设施配置要求4.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应与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相适应,与人口、各类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居民投放习惯、收集频次要求相适应.4.2 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应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或收集站的,应当纳
7、入统一三y,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4.3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规范清晰,如有破损应及时维护、更新,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应符合银川市的有关规定.4.4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应根据银川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试行),公布的分类标准及时调整.4.5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应与本区域收运方式相匹配;分类收集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4.6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点应设置相应类别的垃圾投放标志标识.4.7 在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设置分类投放点分布图(说明)与分类处理流向图,公示产生源垃圾分类投放的位首、模式、时间、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适
8、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宣传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六、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5.1 居民小区产生源设施配置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宜具有轮子,便于拖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点地面应硬化处理,不得低于周边地面.面积按每个1201.、2401.垃圾桶分别占地。3m2、0.5m2计算.收集车辆无法到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点的居民小区(楼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作业时间应与环卫作业企业作业时间和频次要相吻合。结合四分类标准化桶点改造,鼓励现有居民小区(楼院)逐步实施撤桶并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应成组设皆分类垃圾桶,其他
9、垃圾和厨余垃圾桶设首数量宜满足300-500户或每2-4栋楼设置1组的标准.居民小区内应集中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收集站;按照每500-1000户设置Th,投放收集站应具备专人看管条件。居民小区(楼院)应设皆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等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在不妨碍交通安全、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便于管理的区域,面积不少于5m2.设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引导收运处置牌,公示收集企业和收运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鼓励居民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对大件垃圾、电器电子废弃物类等进行规范回收、利用、处理.在主要进出口或显春立置,设置分类投放点分布图(说
10、明)与分类处理流向图,公示产生源垃圾分类投放的位置、模式、时间、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宣传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5.2 办公区、学校、医院等产生源设施配置标准应在提供集中供餐的场所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桶。收集容器大小可根据服务区域及人流量选择1201.2401.等不同规格.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应设隔油设施,分离废弃食用油脂。应在公共区域如电梯口、大堂、办公区域及医院、学校等区域的每层楼梯处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公共机构应合理设置1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收集室,投放收集站应具备专人看管条件。特殊垃圾引流.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应及时清运装修和建筑垃圾,宜设首装修
11、垃圾、建筑垃圾等临时堆放点,临时嫣应设置在不妨碍交通安全、便于管理的区域,面积宜不少于5m2.设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引导收运处置牌,公示收集企业和收运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要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对大件垃圾、电器电子废弃物类等特殊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在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设置分类投放点分布图(说明)与分类处理流向图,公示产生源垃圾分类投放的位置、模式、时间、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宣传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5.3 餐饮、酒店、宾馆等产生源设施配置标准饭店等餐饮服务企业J酎房作业区应配苴餐厨垃圾、可回
12、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并应设置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或隔油池等装置。在公共区域如电梯口、大堂、办公区域等每楼层应设皆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集中就餐区域或食品加工区加设餐圃垃圾收集容器。在休息区及住宿区(房间内)应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餐饮、酒店、宾馆应合理设置1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收集室,投放收集站应具备专人看管条件.特殊垃圾引流.餐饮、酒店、宾馆等应及时清运装修和建筑垃圾,宜设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等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在不妨碍交通安全、便于管理的区域,面积宜不少于5m20设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引导收运处置牌,公示收集企业和收运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
13、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要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对大件垃圾、电器电子废弃物类等特殊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在主要进出口或显翅立置,设置分类投放点分布图(说明)与分类处理流向图,公示产生源垃圾分类投放的位置、模式、时间、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宣传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5.4 农贸市场产生源设施配置标准农贸市场宜在市场内单独设置厨余垃圾收集点,并专项分类运输至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厨余垃圾日产生量100公斤以下的农贸市场应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厨余垃圾日产生量100公斤以上的农贸市场联系具有资质的厨余垃圾处置企业进行收运处置.农贸市场应在主要出入口、办
14、公区域等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及人流量选择相应的规格,且应符合收运作业要求。应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应设于便于投放的区域,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看管的区域。特殊垃圾引流.农贸市场应及时清运装修和建筑垃圾,宜设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等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在不妨碍交通安全、便于管理的区域,面积宜不少于511f设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引导收运处置牌,公示收集企业和收运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要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对大件垃圾、电器电子废弃物类等特殊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在主要进出口或显著
15、位置,设置分类投放点分布图(说明)与分类处理流向图,公示产生源垃圾分类投放的位置、模式、时间、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宣传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5.5 公共场所产生源设施配置标准车站、机场、高铁、账剧院、文化宫、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游乐场、体育场(馆)、海滨旅游点、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的公共区域应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城市道路两侧果皮箱设置间隔宜符合以下规定:商业、金融业街道50m-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m-20O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m-400m.广场应按每300m-1000m设置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要通过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对大件垃圾、电器电子废弃物类等特殊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和规范处理。在主要进出口或显著1立苣,设置分类投放点分布图(说明)与分类处理流向图,公示产生源垃圾分类投放的位置、模式、时间、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宣传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5.6 其他产生源设施配置标准应综合人数、人流量等因素设者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室外场所及公共区域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建筑物内每楼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集中供餐或提供簇饮5艮务区域设置餐厨垃圾桶。在室内外区域按每500人一处标准设置有害垃圾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