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docx
《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X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我院广大师生科研成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简称“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聘用人员及各类学生等。第二条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任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保护我院知识产权及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使学院科技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全院师生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实施细
2、则”,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同时要维护我院专利权不受侵犯。第三条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指具有法人或对外经营资格的部门,下同)的知识产权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有责任和义务依法取得相关权利、落实保护措施、加强组织实施。第四条学院将把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在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正确运用法律和政策,调整学院、学院所属单位和部门、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知识的资本化,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体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归属第五条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职务发明
3、:1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作出的有关发明创造。第六条学院对以学院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校名、校标和其他服务标记享有专用权。第七条执行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任务,或主要利用学院及其所属部门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等,是学院及其所属部门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秘密。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所有,授权后,专利权归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所有。职
4、务技术秘密的使用、转让等处置权由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享有。第八条承担国家科研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同另有约定外,由学院享有。第九条利用学院及其所属部门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等,学院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订立合同,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享做出约定。第十条学院及其所属部门的师生对其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等,经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后,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申请手续。第十一条由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主持、代表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意志创作、并由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承担责任的作品、布图设计,其著作权、布图设计专有权由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享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
5、品,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的其他权利由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享有:1.主要利用学院及其所属部门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享有的职务作品。第十二条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派遣出国访问、进修、工作的人员,凡与国外单位开展合作科研的,应签订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第十三条在学院及其所属部门学习、进修及开展合作科研的外单位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院研究课题或承担学院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等,除另有协议外,归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所有
6、。第十四条学院及其所属部门的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调离以及被辞退的人员,在离开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原承担的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等,归学院及其所属部门所有。第十五条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人依法享有署名权及获得荣誉和奖励的权利。第十六条学院所属部门若发生法人变更或终止,其知识产权属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第十七条学院将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的分管领导,委托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设立用于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管理和保护的专项费用。第十八条对于重大的科技项目,课题组在科技项目立项之前应当进行专利、文献的检
7、索,杳明所立项目的技术背景,确定创新点,避免重复研究,防止知识产权冲突。第十九条学院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做好科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原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科研工作完成后,课题组应当将全部实验记录、数据、代码、报告、手稿、图纸、声像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学院的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否则,学院将不予申请鉴定、不予申报奖励、不予计算科技业绩。笫二十条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教职员工在离开学院之前,承担或参与学院有关科研课题的学生、进修生、培训生等在毕业或结业离校之前,应当将在学院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原始科学技术资料交回学院,并承担保密义务。第二十一条学院及其所属部门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发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技术学院 知识产权 管理 奖励 办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