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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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州高校分散选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选购工作,保证选购项目质量,明确选购流程,依据兰州高校选购和招标管理方法制定本细I则。其次条本细则所称分散选购项目是指未纳入政府集中选购书目,或有明确规定不受政府集中选购书目品目限制,并且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弊下同品目、同类别或成套累计选购预算金额未达到学校规定集中选购限额标准的选购项目。第三条分散选购的组织实施,须严格依据本细则和学校其他选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选购管理内部限制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规范选购行为,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其次章实施要求第五条分散选购由各用户单位依据实际状况
2、,依据分散选购方式,采纳包括竞争性磋商、询价(含网上竞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或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协议供货、中心国家机关政府选购中心确定的电商平台、定点选购等)参照学校集中选购实施方式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详细组织方式由用户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商定。第六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选购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需在选购活动起先前完成前期调研和论证,拟定明确的选购需求,编制完整的选购支配,并通过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填写分散选购项目备案申报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报财务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备案。选购支配包括选购项目名称、
3、项目概况、调研及论证材料、选购需求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选购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支配选购时间、拟定选购方式等。第七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选购支配。第八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选购项目,必需保留选购记录,并依据学校选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等规播制度要求做好存档工作。选购记录格式和要求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制定。第九条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分散选购项目,用户单位不须要在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办理申报或备案手续,各单位依据本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参照前款要求做好“痕迹”管理。第十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选购项目,自行组织的选购活动完成后
4、,须刚好将选购结果及选购记录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提交备案,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在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中予以确认,并将分散选购项目备案申报表发用户单位,此表应作为分散选购项目办理合同签署、经费支付等后续手续的重要凭证。第三章实施流程第十一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选购项目实施流程包含前期调研及论证、审核立项、选购需求编订、选购支配编制、选购支配申报、选购支配审核、选购活动实施、选购结果提交、选购结果公示、选购结果确认、合同签订、组织验收、资产登记(若有)、资金支付、履约评价、材料归档等环节,详细实施流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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