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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s三我县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体系,多黑道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融,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看法(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健盅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如(国发C2010)10号八尖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看法(建保2010)8?号)、告人民政府实行国务院父于解决低收入冢庭住房困的若干看法的实施看法(黔府发2007)2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在本县所辖区域内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矮用本方法。第三条本方法所标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供应政策支持,泯定套型建
2、筑面积、申请条件和租金标准,用于解决城惊中等偏下收入冢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阳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魅与、绘簿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出县人民政府统筹实施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发规定担当相应职员。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保PS对0的冢庭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县政府依密本县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及财政承受实力等因素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公共租优住房保除对於为符合本县公共租货住房保埠条件的家雇或单身人员。第七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全县公共租赁住居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县公共租货住房保泽政策及相袋配声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支配;督促、指导全县公共租赁
3、住房保障工作;负费组织公共租赁住房安排工作;负贯督促指导保障亥庭的动态首埋工作;负货相关报表的增报及电子档案数据上报工作;负Ift申诂求庭的资料延档、归档工作;蜕容和指导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房源筹集和运营管理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申请家庭的管理、调其核实、资格初审、档案录入和资料上报工作;负责斜区范国内保除家庭的公示、年度复核、动态数据上报等日常工作。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城计局、环保局、税务局等部门依据职员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政府指定机构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收储、管理和资金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单位负宽公共租赁住居的
4、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第八条己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定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次女房源海集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可遇12新建、改建、回购、收购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柔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坦实行续中建设和配套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爱支配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利设施建设。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淳第集索道主要包括:(一)政府指定机构和社会投筑者新建、改建的住房;(二)政府指定机构向社会收购、回购或租赁的住房;(三)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按有哭规定转换的住房;
5、(四)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第十二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涵意基本瘩住需求,应苻合平安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平安;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费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限制在60平方米以下。第十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依据国家和省规定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纳入年度土地供应支配,予以至点保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支配土地利用年度指标。第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应当主动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平安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掂、省处、节水、节材及侪境爱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然体水平。第十五条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
6、府出资回肉,回购价格依据房屋建安成本核算,并在配建项目国有土地选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用确。政府出资在市场上收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住房,收购价格按相关部门审定的价格进行核算。箝三W费金筹措与租金运用第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柔道:(一)中心、省、州对公共租费住房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二)县财政年度预算支配的资金;()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10%的部分资金;(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五)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六)住房公枳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打算金和管理费用后支配资金中的部分费佥;(七)公共租员住房配智设施收益;(八)社会捐婚及其他柔道筹集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资金;九)其他柔道筹
7、集的资金。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实行直户管理,专账核算,定期审计,袋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收储、管理费用,不得榔作他用.第十八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货住房租金收入,应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堀国库,实行“收支两条坡”管理。第四金申访条件第十九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冢庭为单位,除则上以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达到法定培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其次十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县城镇非农业户给的袤意:1、符合本县政府公布的收入和住房困雉标准;2、自中请之日起前2年内(含)无转让私有住房或涉及转
8、让、拓租自管、直管公房行为的;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藻养、抚养或扶养尖系,目在本县居住;4、申请人因落旧失去住房1年以上(含)。(二)非本县城酒非农业户箔的亥庭:1,申请人取得本县也住证,并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含)死持本县税务部门1年以上(含)完税证明;2、符合本县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3、在本县无私有住房,目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含)无转让私有住房行为的;4、共同申请的求密成员间具有法定的斓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目在本县居住。)以上申请人含企业职工及县政府引迸的特别人才。其次十一条申请公共租赁住国应供应以下材料:-)具有本县非农业户籍的家庭需供应以下材料:1、公共租赁
9、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或意成员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电姻状况证明材料;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版;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厉证明材料;租住房屋的须供应房屋租赁合同;5、其他(如残疾证、优抚证等。(二)非本县城馍非衣业户籍的冢庭供应以下材料:1、公共相贷住房申清表;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冢庭成员在本县的暂住证;3、申请人在本县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袤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姆状况证明材料;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证明材料;租住房屋的须供应房屋租赁合同;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或意成员的的收入证期材料;7、其他须要供应的材
10、料。其次十二条下列住房面积认定为申请家庭现有住厉面枳:(一)私有住房;(二)承租的公有住房(直管、自管公房;()已达成拆在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住房;(四)实行货币补偿方式达成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褥3年(含)的原住房面枳;(五)居住直系亲属的住房。第五才申请及办理程序其次十三条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次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长I收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将申清及相关费科报所属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受埋机构)。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或不苻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金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其次十四条受埋机他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实行杳档取证、入户调色、邻里走访及信函索证萼方式对申请人家
11、庭人口、住房状况进行调酉,提出调卓看法,报乡镇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住房状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看法。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户口所在社区或实际居住区进行张榜公示5日。乡镇人民Bt府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材料、初审看法及公示状况报送县民政部门。其次十五条县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提出审核看法,并将材胧转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其次十六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迸行审核,提出审核看法,并对申请资料、公示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酒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张榜公示?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
12、成立的申请人进行登记,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盘,并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六车租赁管理其次十七条符合保障条件的冢庭只转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其次十八条成套公共租赁住房按玄庭保獐人口数确定配房户型。原则上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家庭以一签一厅户型为主,保除人口3人(含)以上的家庭以二交一厅户型为主。其次十九条对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出县住房和城乡建没部门依据申话家庭彦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户型面积兜保配租,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井向获得配租的申请家庭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未转获得配租确认的申请家庭,沱候T一期。第三十条依取配租确认潼知书的申访安庭,应在收到配租确认通知洛30日内,到县
13、住房和城多建设部门(发指定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第三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S年。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员期限运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房屋租金和房屋运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粉业服务茸铉用。第三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县物价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零的承受实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同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确定,每三年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正地运用和修理芒理。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俄限制在政府公布的同地段市场租金考价7。以下。第三
14、十三条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选择专业的勒业限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箸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小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冢庭人员。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项目院一管理。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单位负责公共租境住房日常顺务和芒理工作。驾驭住户的人住状况,负责办理入住报出君有失手段;帮助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管理档案;开展日常巡亘,收集住户的看法和建议,刚好了解住户家庭成员、费产、住房变更状况,对住户的有关违规行为迸行调色、核实,将巡查结果定期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及配优设施设&维护修缮和更新工作。第七至监督管理箝三
15、十五条公共租费住房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租人可依法追然,或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划扣。第三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6个月按程序申报审核租赁资格,对仍符合公共租货住房保寿范围并且情愿按着承租的,可以接着承租。合同期满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由的,应当退出。退出确有困雉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第三十七条承租人不得对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二次装修、变更原有运用功能和内部结构。第三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解除租货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一)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让、转借和从事运营活动的;(二)无正值理由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的;()无正值理由累计6个月未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尾居住的;(四)采纳虚报隐瞒尸源、袤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病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五)茶与集资建房、已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以其它方式取得私有房屋的;(六)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七)依循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第三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至取消资格起6个月内未招发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标准收取房屋租金;6个月以上未明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5倍收取房屋租金;对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