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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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型体制机制,构建“1+3”“机器管招投标”系统,进步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助力海南清廉自贸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24年版)。第二条本若干措施2024年版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
2、政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实施代建、代管以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第三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通过市场择优方式选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代理机构除外)开展招投标活动,并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也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责任人,对招标全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依法承担廉政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代理合同支付代理服务费,不得恶意压低招标代理服务费,降低服务质量,不得以招标项目未完成工程审计而拒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委托合同(鼓励使用电子合同)中,应明确招标项目负责人员的
3、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人员不得随意替代或更换。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代理权限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一)违背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招标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二)擅自修改标准化、格式化的招标文件,或在招标文件中隐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三)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四)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便利;(五)抽取与招标项目特点、技术复杂程度等
4、不相符的专家;(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发或逾期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七)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六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根据造价咨询合同、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等成果文件,并对编制的成果文件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第七条投标人应当增强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诚实守信、恪守商业道德,加强企业自律,不得存在出借资质、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和规定填报时间要求填报关键岗位人员信息,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关键岗位人员。从
5、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至中标候选人公示之F1.期间,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投标中重复使用,已经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并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第八条计价软件开发单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以及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对接标准完善投标报价的计价软件功能,做好技术支持服务,不得为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组价服务,不得提供清除和篡改软硬件信息功能。第九条“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将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自动匹配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提供免费卜.载的电子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纸质资料的可收取工本费)。第二章招
6、标第十条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简易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因基于人工智能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未完成,暂不采用综合评估法)。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鼓励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招标控制价V12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二)招标控制价V800万的市政工程(桥梁工程除外)项0;(三)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企业诚信评价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等3个方面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选择评审因素,具体做法见附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十二条除第十一条规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鼓励采用简易评估法。简易
7、评估法的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企业诚信评价、拟派项目负贵人诚信评价、企业智能建造能力评价等4个方面的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选择评审因素,具体做法见附件中简易评估法。第十三条“机器管招投标”的项目,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人作出承诺,中标后按规定进行编制。第十四条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且类型相同、标准一致、地址相同或相连的同类工程,合并后未达到提高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可根据需要合并成个标段或者数个标段进行招标。第十五条招标人划分标段招标的,评标办法应按照规模标准最大的标段来确定。第十六条“机器管招投标”一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但有下列情形之
8、一的,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一)建筑高度100.Om或大跨度(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跨度框架N18m;钢结构的,屋盖结构跨度N60m)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二)单跨M40m、总长工100m的大型市政桥梁工程项目;(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四)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造成工期紧、风险不可控或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经项目属地市县人民政府评估后决定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少于60家(投标人数不足60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转为“机器管招投标”开展招投标活动)。第十七条招标人可按下列不同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开展招投标活动:(一)机器管招投标;(一)机器管招投标+评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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