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docx
《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根据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政发O号)和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通O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被政府统一征收农民承包土地(含林地,下同)的被征地农民,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坚持制度机制有机衔接的原则,形成与征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养老保障机制;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建立先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资金后批准征地的机制;坚持“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将参保缴费补贴资金列入工程概算,计入征地成
2、本,在征地补偿费用中单独足额安排;坚持补贴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政府筹集参保缴费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第四条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参保时给予适当参保缴费补贴。本办法实施前已享受政府补贴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再享受参保缴费补贴。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按涉及人数、征地次数、征地亩数提取预留,多次征地多次提取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每次征地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乘以征收土地比例。征收土地比例为本次征地、林地亩数,除以原有承包土地、林地亩数。第六条征收土地比例相同的被
3、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一致。第七条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享受参保缴费补贴。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外出务工等非征地原因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将缴费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本人。征地前已经在企业就业,以职工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期间其征地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暂存,待就业状况发生变化时,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待遇领取资格后,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征地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未划拨完的,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发放本人。
4、第八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参保缴费,每年从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预存账户划拨12%,个人缴纳8%,缴费补贴资金划完后,由个人负责缴纳全部费用。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人员,将剩余的参保缴费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本人;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人员,参保缴费补贴资金随关系转移,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继续按规定划拨参保缴费补贴。第九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将缴费补贴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第十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O号)规定办理。第十一条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市 征地 农民 参加 基本 养老保险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