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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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16)71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后备力量,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开展深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技创新支撑。第三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使
2、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第四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编制、下达拨付和绩效监管。省科技厅负责项目评审立项、资金分配和组织验收,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含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及中央驻X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日常监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接受委托为项目预算申报、评估和项目验收等提供服务。第二章项目资金支持方式第五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采取多种支持方式,包括无偿
3、资助、后补助、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具体支持方式在制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时予以明确。第六条无偿资助,是指对科研项目等活动所需成本,在开展前直接给予部分或全部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后补助,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成果或服务绩效,通过验收或绩效考核后,给予资金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股权投资(含资本金注入),是指财政资金对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相关的科技企业以股权形式进行权益性投资的财政支持方式。风险补偿,是指用于对金融机构给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银行、担保、创业投资、保险等支持活动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比例补偿的财政支持方式。贷款贴息,是指
4、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一定时期内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银行贷款利息补贴。本办法主要规范无偿资助支持方式的资金,后补助支持方式参照执行。第三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第七条无偿资助项目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第八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
5、装卸、整理等费用。(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五)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在编制预算时,本科目支出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不需要编制测算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
6、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七)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不设比例限制。(八)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论证、绩效评价等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九)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范围
7、之外的项目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其他相关支出。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详细说明。第九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第十条结合承担单位信用情况,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机(二)超过500万元至100O万元的部分,为25%。(三)超过100O万元以上的部分,为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间接费用比例。第
8、十一条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间接费用内部管理办法,公开透明、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间接经费的使用,应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中有多个单位的,间接费用在总额范围内由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分配。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第十二条后补助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使用,用于研发人员及团队奖励的项目资金最高可达50.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十三条省科技厅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建议,提前细化下年度重点研发计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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