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统计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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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的数据支撑作用,全面掌握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的详细情况,精确反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成效,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及退役军人动态跟踪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办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以下简称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组织实施的退役军人事务统计调查活动。第三条退役
2、军人事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退役军人事务的各项业务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各类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为制定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供数据依据,依法实施统计监督。第四条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规划财务处在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划财务司的业务指导下,对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第五条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相关处室在规划财务处统一组织下完成统计制度修订工作,与规划财务处密切协作,加强培训、指导、检查和管理,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源头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可靠。第六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七条各级退役
3、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岗位,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第八条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指定统计人员,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统计日常工作。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应指定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统计人员变更时,应向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报备。统计人员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第九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加大统计人员培养使用,对在统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
4、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第三章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第十一条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统计调查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明确,确需增加统计调杳项目的,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向退役军人事务部申请增加,由退役军人事务部按程序审批。第十二条申请增加统计调查项目应当符合业务发展需要,严格执行统计标准,规范设置统计指标,减轻调查对象和基层统计负
5、担。对于与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其他部门统计调查制度、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制度等已经包含或者相似的内容和统计指标,不再重复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统计调查项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第十三条统计调查制度内容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分类目录、指标解释、指标间逻辑关系,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还应当包括抽样方案。统计调查制度总说明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内容、调查频率、调查时间、调查方法、组织实施方式、质量控制、报送要求、信息共享、资料公布等作出规定。第四章统计工作职责第十四条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规划财务处的职责:(一)负责实施细则的起草、实施情况调研工作。(二)负责统计工作
6、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其中重点负责XX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各业务处室组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年报布置及统计培训,安排部署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三)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等工作。(四)负责管理本级退役军人事务统计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五条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各业务处室的职责:(一)配合规划财务处组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年报布置及统计培训I,讲解本处室归口管理的统计调查项目填报口径,指导下级部门填报数据。(二)填报本处室归口管理的自治区本级统计调查项目数据。(三)核实下级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并负责答疑。第十六条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职责:(一)填报本级统计调查项目数据。(二)汇总、审核所辖
7、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数据。(三)负责汇总、上报本市统计调查项目数据、统计工作分析报告及其他重要统计文件。(四)负责管理本级退役军人事务统计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七条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的职责:(一)填报本级统计调杳项目数据。(二)负责管理本级退役军人事务统计档案管理工作。第五章统计工作实施第十八条自治区退役军人厅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制度和本实施细则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制度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常规综合统计制度,包括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其中统计报表以统计台账为基础填报。统计台账原则上每年报送一次,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需要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的要求,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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