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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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阳光采购行为,提XX光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水平,防范采购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持续推进省属企业降本增效,实现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招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及其各级权属企业的物资、工程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等采购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阳光采购,是指省属企业通过信息发布、公开评价选取供应商的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建设项目和社会
2、服务的行为。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物资,是指省属企业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燃料、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办公设备及用品等商品。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含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等工程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的社会服务,是指除前款所称物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各类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保险、物流运输、物业服务、审计评估、法律事务、咨询调查、检验检测等各类服务。第五条省属企业阳光采购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企业主体原则。坚持企业的采购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依法依规实施采购。(二)成本效益原则。坚持择优
3、与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降本增效,追求全生命周期性价比综合最优。(三)阳光公XX则。坚持阳光、公开、透明,实现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省属企业采购行为规范性。(四)资源共享原则。通过搭建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集聚采购信息、专家、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资源,形成采购的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由XX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XX产权交易集团)建设运营,为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搭建的第三方综合性服务平台。第二章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第七条省国资委负责引导省属企业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阳光采购工作机制,推动省
4、属企业加强采购的集团统一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实现提质增效。推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服务平台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平台与省属企业采购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强化采购行为监督。推动省属企业采购信息公开,鼓励省属企业进入服务平台实施全流程采购。第八条省属企业应按照企业战略布局、生产经营需要和阳光采购制度要求,加强对本企业及各级权属企业阳光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集团管控的阳光采购管理体系。省属企业及各级权属企业物资、工程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等采购活动,原则上应纳入集团统一采购管理范围,最大限度发挥规模协同优势,提高采购话语权,降低采购成本,实现采购创效,提升采购管理对产业链供应链支
5、撑和保障能力。第九条省属企业集团应明确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并优化完善阳光采购集团管控体制机制、重大采购事项的决策程序、组织开展阳光采购业务监督检查以及采购活动中涉及的其他重要管理和监督事项。第十条省属企业要围绕“阳光透明、科学规范”运行目标,修订完善物资供应管理、招标管理、信息发布、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管理等阳光采购制度,确保适时适用、合理有效。企业阳光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企业采购的决策机构及决策程序。(二)实施采购的操作程序,主要包括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项目立项、实施采购、签订合同、采购验收、资金结算、档案管理等环节。(三)纳入服务平台阳光
6、采购的范围,以及不同采购方式的具体适用情形。(四)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及责任主体等;对于未在服务平台公开信息的采购项目需明确企业内部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范围等。(五)依法依规不对外公开或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采购项目清单以及此类采购项目的决策程序。(六)阳光采购活动的内部监督检查主体及职责。(七)对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等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措施等。第十一条省属企业要按照节俭、高效、适用的原贝1.适应市场化、信息化、智能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准确把握采购管理发展方向,打造集集约采购、全生命周期评价于一体的采购管控体系,持续推进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变革。第十二条省属企业要以阳光采购为切入点,全
7、面梳理所在行业和领域的供应链条,找准短板弱项,推动强链补链,推动传统采购管理向供应链管理升级,提升采购管理对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保障能力。第十三条省属企业要加强采购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省属企业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与信息化。省属企业集团及子企业采购信息系统要与服务平台进行对接,与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传送。第十四条省属企业已建立满足阳光公开、成本效益、资源共享要求,且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0号令)规定的采购交易平台,可以自行进行全流程采购。未建立采购交易平台的企业,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外,原则上要通过服务平台实施全流程采购,法律法规和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采购规模大、管
8、理规范的省属企业,如需自建采购交易平台,需报省国资委备案,满足阳光公开、成本效益、资源共享要求,可在自XX台实施全流程采购。第十五条省属企业要建立阳光采购分析制度,通过对采购方式的统计分析、实际采购金额和计划采购金额的对比分析,定期对阳光采购工作进行总结评价,不断提升阳光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阳光采购对企业降本增效、防腐倡廉的作用。第三章过程管控第十六条省属企业要加强采购的计划管理,按年编制采购专项预算,并纳入财务预算管理。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对权属企业采购行为的预算管控力度,提高采购计划执行的准确度。对预算外的采购项目,应按照企业内部相关制度履行报批程序。第十七条省属企业要加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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