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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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和关心关爱工作,规范XX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运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家单位关于设立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的总体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金,是指由XX省慈善总会联合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起并在XX省慈善总会冠名设立,通过财政资金注入撬动,对外以XX省慈善总会名义开展公开募捐,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援助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及其家庭的省级专项基金。第三条基
2、金主要用于开展全省性的专项援助关爱项目;援助关爱范围主要是具有XX省户籍、属于省退役军人事务直属服务管理范围、并在XX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库内的人员及其家庭,视具体情况可适当延伸至全省极个别存在特殊困难或特殊情形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援助关爱对象分为资助对象和褒扬对象两类:资助对象适用于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政策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政策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及其家庭,困难程度的界定原则上以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标准;褒扬对象适用于在国家和我省国防建设、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公民道德等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示范带头表现突出
3、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第四条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XX省慈善总会联合成立“XX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统筹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工作。基金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慈善总会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XX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XX省慈善总会秘书处联合办理有关事务。第二章基金募集第五条基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注入和社会捐赠,包括各级各类财政注入资金和其他资金,以及XX省慈善总会和XX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或利用关爱基金平台发起的众筹募捐。第六条XX省慈善总会负责
4、将基金向民政部“慈善中国”平台和XX省民政厅备案为“常年开展公开募捐的项目工XX省慈善总会项目部和XX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可以基金名义,常年开展合法的公开募捐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基于援助关爱退役军人目的,经基金管委会审批并在省慈善总会备案后,可开展公开募捐,所募资金进入XX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专款专用。第七条基金开展互联网募捐,由XX省慈善总会依法委托募捐信息平台“膊讯公益”设立“退役军人关爱项目”和“公益宝”设立“XX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项目”两个项目,平台入口分别为“腌讯公益”官网或“腾讯公益”微信公众号、“慈善XX”官网或“慈善XX”微信公众号。第八条财政注入资金、其他资
5、金、劝募的其他大额线下捐赠及两个募捐信息平台募捐资金统一进入XX省慈善总会指定账户,由XX省慈善总会确认资金到账后开具有关票据并公示,确保基金管理使用准确无误、公开透明、账目清晰。XX省慈善总会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指定账户信息如下:户名:XX省慈善总会开户行:XX银行市北路支行该账户因同时接受其他项目捐赠,社会各界捐赠时,请根据捐赠意向务必注明“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第三章基金使用第九条基金运行坚持公开、公正、公XX则,科学统筹、合理定标、精准使用。立足尊崇优待、突出救急济难,彰显褒扬激励。基金开展帮扶援助和褒扬激励以尚有余额为前提,基金管委会每年底可结合基金开展帮扶褒扬的实际情况,对下一年
6、资助褒扬的情形和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在慈善XX和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予以公布。第十条试行期间基金资助和褒扬适用情形和标准如下:(一)援助关爱对象因遭遇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性灾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其经常生活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视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其1-12个月内的临时救助。(二)援助关爱对象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及受到其他严重伤害的,在享受政策性医疗保障后,个人自付在5000元以上且无力承担的,按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当年内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三)援助关爱对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因突发性灾害罹难,
7、视家庭困难情况给予其家庭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抚慰金。(四)援助关爱对象子女在读高中、大学,或退役军人本人参加高等学历或职业教育的,视家庭困难情况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五)援助关爱对象有劳动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或创业失败造成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在享受政府就业救助政策后仍有困难或属于“零就业家庭”以及有创业需求且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予以一定资金资助,当年内资助总和不超过2万元。(六)援助关爱对象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示范带头表现突出的,根据贡献大小、表现情况、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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