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docx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做好XX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工作,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备案范围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备案,是指医疗机构按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传统中药制剂的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材料提
2、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XX省传统中药制剂,应当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方可配制。(一)本细则所规定的传统中药制剂包括:1 .由中药饮片经粉碎或者仅经水或者油提取制成的固体(丸剂、散剂、丹剂、锭剂等)、半固体(膏滋、膏药等)和液体(汤剂等)传统剂型;2 .由中药饮片经水提取制成的颗粒剂以及由中药饮片经粉碎后制成的胶囊剂;3 .由中药饮片用传统方法提取制成的酒剂、酊剂。(二)医疗机构所备案的传统中药制剂应当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备案:1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情形;2 .
3、与市场上已有供应品种相同处方的不同剂型品种;3 .中药配方颗粒;4 .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二、备案申请人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申请人应当是XX省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军队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配制传统中药制剂应当取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可委托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配制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配制。三、各方责任(一)医疗机构对传统中药制剂的安全、有效、质量负总责。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论证制剂立题依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确保备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和规范,并对其配制的传
4、统中药制剂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工艺稳定、质量可控;应当进一步积累临床使用中的有效性数据,严格履行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及风险控制体系。(二)接受委托配制的受托方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备案的处方、工艺配制,保证制剂质量,履行与委托医疗机构依法约定的义务,并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和法律责任。(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以及配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省局稽查局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四)设区的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备案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四、备案流程(一)医疗机构登录
5、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在网站首页“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备案平台)注册账号。(二)登录备案平台,选择传统中药制剂备案事项,填写备案信息,在线打印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照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资料要求整理资料,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备案平台。完成申报资料网上提交后,备案申请人应当向省政务服务中心药品窗口提交一份完整备案纸质资料,并保证与提交的电子版资料一致。(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收备案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品种是否符合备案范围、备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符合规定形式等方面进行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备
6、案平台按照顺序自动生成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符合备案要求:1 .属于本实施细则”一、(二)”规定不得备案情形的;2 .申请备案品种不属于备案范围的;3 .申请备案品种信息、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4 .处方中使用的中药饮片无法定标准的;5 .提供虚假备案资料的;6 .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四)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收备案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备案平台公开已备案传统中药制剂品种的基本信息,包括:制剂名称、医疗机构名称、配制单位名称、配制地址、备案时间、备案号、配制工艺路线、剂型、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及说明书。备案品种的处方组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疗机构 应用 传统工艺 配制 中药 制剂 备案 管理 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