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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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22)X号)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实施”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为生态
2、XX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二)目标任务。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24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在省级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二、开展排查溯源(一)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承担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体责任,应组织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推进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和202
3、4年年度实施方案须于当年1月31日前印发实施,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二)组织排污口排查,建立名录清单。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建立本行政区入河排污口名录。排查范围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以XX江干流(XX段)及XX河、XX河、XX河等重要支流的岸线为主,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辖区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水环境管理要求适当扩大重点区域范围。重点区域以外的为一般区域,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区域。(三)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按照“谁污染、谁
4、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四)同步开展监测,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边查边测”原则,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对本单位废水开展自行监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对入河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监督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
5、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需要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重点区域既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又同步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及成因,建立问题清单,推动实现精准治污。三、实施分类整治(一)明确入河排污口分类。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将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此前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分类、命名的入河排污口应重新命名、编码。医疗机构设置入河
6、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二)明确整治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推进。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
7、除安全隐患。已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排查出的城镇雨洪排口、农田退水口、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纳入其他排口予以保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V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开展整治。(三)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四)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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