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
《贵州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贵州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应急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组织和管理工作。第三条省应急厅建立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基础保障三大领域及应急处置.、现场检食、评审评估、宣传培训、咨询服务五个任务类别。第四条专家主要为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智力支持、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第五条专家应严格执
2、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事求是开展专家活动,并对其做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负责。第六条完善专家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视情况及时组织调整。第二章专家遴选第七条专家申报的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自愿从事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技术服务工作,主动接受省应急厅的委派任务。(二)熟悉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全省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三)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社会化评审)或同等专业技术类资格(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下同)或具备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职级;同时需具备10年以上连续从事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现场发现、研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5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具备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五)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六)专家库分专家组长库及专家成员库,专家组长可同时在组长库及专家成员库。专家组组长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1.主导参与过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
4、方针政策的制定、应急管理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判定及研判、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研发、政策咨询。2 .有2项相关专业工作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3 .担任过2项本专业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且成果通过验收。4 .担任过2项本专业领域省级及以上已发布的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主要起草人的。5 .承担过2项本专业领域财政、发改支持的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且顺利通过结题。6 .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参加大中型矿山、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
5、安全设施设计报告编制工作10项以上,且报告经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7 .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处置或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工作5次,且履职尽责。8 .近五年担任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管部门组建的专家工作组成员10次(含)以上或专家组组长5次(含)以上,且履职尽责。以上2-5项业绩材料可累计计算。第八条专家遴选程序(一)申报。专家根据省应急厅通知或公告,在专家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提供具备专家条件及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专家承诺书。(二)审定。相关处室对本行业领域申报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本行业领域候选专家;专家管理处室牵头,组织相关处室、2名行业领域专家(由相关处
6、室推荐)组成审查组对候选专家进行实质性审查,形成专家推荐名单;专家管理处室将最终审定的推荐名单报厅长办公会审议。(三)公示。在省应急厅网站公示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四)公告。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名单在省应急厅网站公告并颁发专家证书,证书期限原则上为5年。第九条专家权利(一)执行委派任务时,有进入有关现场调查、调阅有关文件或技术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真实情况的权利;(二)对在执行任务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反映的权利;(三)有不受他人干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独立自主做出技术审查结论或鉴定意见的权利;(四)专家按相应规定
7、获得参与应急管理活动的劳动报酬的权利;(五)有对应急管理工作和专家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第十条专家义务(一)遵纪守法,接受聘任单位和专家办的管理,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工作纪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派工作任务;(二)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不断加强学习以提高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三)遇有突发事件和其它紧急情况,接受省应急厅委派,按时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紧急调遣;(四)依照程序,按时开展和完成委派任务,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情况,向委派单位提供具有法律责任的书面意见;(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自觉遵守有利益关联回避制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应急 管理 专家 管理办法 全文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