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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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为全面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就业渠道,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落户就业。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开设落户绿色通道,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毕业证书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县公安局负责落实)(二)适当延迟办理录用接收手续。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期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将户
2、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三)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免费师范生定向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招聘等形式,招引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研究生来眉就业。(县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负责落实)(四)优化服务保障。民生保障部门向有意愿在就业创业的毕业年度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享受购房、交通、教育、医疗等针对性优惠措施。(县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局、医保局负责落实)(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
3、开展“百名学子看”“高端人才行”“就业大家谈”等系列活动,让高校毕业生走进、了解、留在、融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县委、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落实)(六)开辟就业岗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要积极引导县内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态、充分挖掘就业潜力,增设一批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落实)(七)加大就业扶持。县内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保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企业不超过50%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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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 就业 措施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