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规程(试行)(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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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笆实施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榭借口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相关工作,适用本规程.本规程所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是指从项目取得批复或核准开始,至通过移民安置谈工验收结束。第三条大中型水库移民安宣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明确移民安置实施机构,签订移民安苦协议,委托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和监督评估单位,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制定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开展政策培训及宣传动员,签订移寻卜
2、偿安置协议,组织移民生产生活安ES,组织城(集)镇、企业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处理,开展水库库底青理,收集整理归档移民档案,使用管理移民安苴资金,组织移民安岂睑收等.第四条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公序良俗的原则,切实保障移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第五条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综合设计单位技术负责、监督评估单位跟踪监督的体制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民政厅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苦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直实施工作的指导
3、、协调和监督;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排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相应工作.项目法人负责落实移民安Si资金,参与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单位负责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规划设计和技术归口,参与移民安直实施工作.移民安自监督评估单位负责移民安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评估,参与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第二章明确移民安JS实施机构第六条大中型水库移民安邑实施前,有移民安置彳壬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明确移民安置实施机构,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的组织、协调、保障等具体工作.第七条移民安省实施机构应根据移民安SS任务配备移民安置工作人员,相关人员一般应熟悉移民安置政策法规,具有水库移民工作经历和群众
4、工作经验。移民安2S浚工睑收通过前,移民安SS工作人员应保持Is对稳定.第三章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第八条大中型水库移民安25实施前,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移民安直规划,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移民安省仅涉及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移民安置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相关设区市或县级人民政府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SS协议.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与有移民安器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落实移民安置任务.第九条移民安省协议主要包括移民安笆任务、安SS进度、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未尽事宜的处理等内容.第四章委托移民安
5、置综合设计和监督评估单位第十条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项目法人根据双方协商,可由一方委托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单位.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施前,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项目法人应采取招标方式共同委托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移民安旨监督评估单位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地方政府、项目法人、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单位等存在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第十二条移民安雀综合设计和监督评估单位应符合水利水电行业自律首理规定的资质要求,具备承担移民安笆相应工作的能力.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单位和监督评估单位应遵循客观、公平、科学的工作原则,配强技术人员力量,保障现场服务时间,积极参与移民安SS实施办
6、法制定,定期向委托方提交工作成果并报送各级移民管理机构,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反映.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应充分发挥和运用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单位和监督评估单位的技术优势和技术成果.第五章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移民安苦规划和项目法人提出的移民安吉计划建议,组织编制并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直实施总迪度计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费金使用计划等。移民安道实施计划,应满足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和移民安置项目合理工期的需求.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移民安置实施前,将移民安置总进度计划报送给省民政厅、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每年1月底前,将
7、当年的移民安置实施年度计划报送给省民政厅、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第六章制定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及培训宣传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严格按腾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制定移民安普实施办法.制定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搬迁安置、生产安置等事点事项征求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七条移民安置实施办法主要包括移民资格认定、生产安智、搬迁安普、补偿补助标准制定、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等内容.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移民安置实施总进度计划,结合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需要,确定移民人口认定截止日.第十九条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出台后,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移民安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I,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
8、册、播放电视广播、走村入户讲解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做好移民安置动员工作。第七章签订移民补偿安置协议及兑付补偿补助费用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移民安2S实施机构,应根据移民安置实施办法,与移民签订移民安直协议.第二十一条移民补偿安省协议主要包括移民人口信息、主要实物指标、搬迁安道、生产安直、补偿补助标准及费用、搬迁期限、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二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移民安官实施机构应根据协议约定的内容和移民安直实施进度,及时、足额将相关*补助费用兑付给移民.第八章组织搬迁安置第二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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