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连江县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江县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4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连江县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17)号)及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榕交安2017)146号)要求,为强化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有效遏制电气火灾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设计、施工及产品和电缆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领
2、域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电器火灾事故发生。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一)全面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参照闽交建(2017)82号文件执行。(二)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L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2.加
3、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一)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局办公室、计划建设科、安监科、县运输管理所、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质监站参加的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总体工作部署、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1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参照闽交建2017)82号执行,局计划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质监站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 .在电气使用管理领域,局安监科牵头,局计划
4、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通质监站、县地方海事处、县运输管理所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 .在电气从业人员监管领域,局安监科牵头,局计划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通质监站、县地方海事处、县运输管理所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工持证上岗检查,做到持证上岗。4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电器使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二)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附后),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S)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既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之一。要
5、严格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履行安全用电主体责任,主动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用电行为;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工作,确保安全运行。要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夯实基础,提升电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四、治理时间和步骤2017年9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9月180)o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
6、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辖管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会同消防或专业电器相关机构对有关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0月)。各单位应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电线(线缆)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等单位,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附后),自行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彻底整改。建立电器使用治理台账,列出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疏理摸清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7、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不按规范标准进行电气设计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处理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连江县 交通运输 系统 电气 火灾 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