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docx
《西青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青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西青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升临时救助工作水平和效率,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1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43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救助对象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一)急难型救助对象1 .因突发火灾、交通事故、遭遇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或突然遭遇其他紧急特殊困难,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
2、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2 .因突发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无钱救治或无能力继续支付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危及生命,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个人。3 .因刑满释放、失业后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照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而无法就业等原因造成无生活来源,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拥有的应急之用货币财产不超过人均6个月低保标准)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4 .在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边缘待遇审核审批期间,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5 .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
3、件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提出救助申请时与急难事件发生日间隔一般不超过3个月。(二)支出型救助对象1 .因各类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区低保、低收入救助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边缘家庭;2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5倍低保标准,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各类生活必需支出自付费用超过家庭上年总收入,且家庭财产符合我市申请社会救助的规定(货币财产条件放宽至人均不超过36个月低保标准,
4、车辆条件放宽至家庭可以拥有一辆价值低于10万元的机动车,车辆价值=(1车辆已使用年限/15年)x车辆发票价格,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车辆价值。评估费用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各类生活必需支出自付费用包括:(1)经各类保险报销后或肇事方赔偿、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2)经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伙食补贴、学费减免、教育资助(救助)后家庭负担教育费用;(3)非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对象和低收入边缘的家庭每人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定的基本生活必需支出,因本人无住房产生的租房费用(标准不超
5、过20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X老人入住养老院费用(标准不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护理费用。(4)临时救助审批部门认定的其他生活必需支出。以下支出不得认定为生活必需支出:(1)购买房、车等非生活必需用品或其他高档消费行为;(2)本市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购药除外)以及在外埠非选定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3)就读课外补习班、兴趣班、民办学校、择校、留学、自费或在职研究生、成人在职教育等教育费用支出。二、救助标准(一)急难型救助对象对急需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的救助对象,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3个月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急需医疗
6、救治的救助对象,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视具体情况可叠加上述两项救助标准。(二)支出型救助对象L本市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对象和低收入边缘家庭救助因家庭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各项自负费用在2000元(含)6000元的按每户13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6000元(含)10000元的按每户3-6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1万元(含)一15000元的,按每户6-9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15000元(含)一2万元的按每户912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2万元(含)3万元的,按每户1215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
7、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3万元(含)一4万元的,按每户1518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4万元(含)一5万元的,按每户1821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的,按每户2124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2 .本市特困供养对象经各类保险报销后或肇事方赔偿、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由特困供养经费给予支持,不再进行临时救助。3 .其他家庭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各类生活必须支出自付费用超出家庭上年总收入1万元以下的,按每户13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超出家庭上年总收入1万元(含)一2万元的,按每户36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
8、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超出家庭上年总收入2万元(含)一3万元的,按每户69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超出家庭上年总收入3万元(含)一4万元的,按每户912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超出家庭上年总收入4万元(含)一5万元的,按每户1215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超出家庭上年总收入5万元(含)一6万元的,按每户1518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超出家庭上年总收入6万元(含)一7万元的,按每户1821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项自负费用超出7万元以上的,按每户2124个月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各街镇可根据家庭人口进行救助,1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青区 临时 救助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