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各民办高校:近年来,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对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教育的公平、公正。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教育公益属性,切实促进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ff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门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省民办高校收费管理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价格管理方式(一)实行政府指导
2、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含职教本科)全日制教育的本、专科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校在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1 .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学费。2 .非营利性民办专科高校学费、住宿费。3 .营利性民办高校学费、住宿费。(三)民办高校考试考务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二、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民办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应当基于合法性、公平性、公益性原则,统筹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学校类型、专业类别,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和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采用生均公
3、用经费定额补助等方式给予学校经费安排的,要在核算办学成本时予以抵扣。三、加强成本调查和监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F1.,要依法依规履行成本监审或严格成本调查程序,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核算办学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帅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审计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为基础。对于违背教育主体功能的建设成本投入,以及与学校教育培养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计入办学成本;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实际控制人、出资人等关联方违规取得、分配、转移的办学收益不得计入办学成本;对贷(借)款利息、管理人员薪酬过高的学校,以及虚列费用、“白条入账”等行为要严加审核,确保非营利性办学性
4、质。四、完善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程序-)收费标准报批程序。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学校应于每年2月底前(2024年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向省教育厅提出收费标准定调价申请,省教育厅统筹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办学水平、规范办学情况、教育教学管理、招生情况、财务状况、现行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出纳入年度定调价范围的学校建议名单(每年调整学费、住宿费的学校数量一,股不超过全省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数量的1/4),并对相关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和定调价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建议,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省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履行成本监审或严格成本调杳等程序后,合理核定收费标准。对学校新增加的专业学费标准
5、,按照已开设的同类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执行:对新增加学科门类(专业大类)的专业学费标准,以政府定价管理学校的同学科门类(专业大类)专业平均学费水平为基数,参照本学校平均学费与全部学校平均学费的差异水平确定,最高上浮不超过20机对培养成本明显偏高的特色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可按上述程序申请单独报批。新建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应于每年5月底前按上述规定和程序报批后执行。-)申请资料内容。学校申请定调价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具体包括:1.申请学校的名称、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及法人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2 .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拟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前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发展 改革 委员会 教育厅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关于 规范 民办高校 收费 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