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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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的通知pdf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安徽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实施细则一、申请与受理第一条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认可(以下简称资质认可机关)。第二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向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政务窗口(以下简称政务窗口)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录1);(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
2、承诺书(见附录2);(三)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六)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七)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详见附录3第二部分第八项)。第三条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当完整齐全、内容清楚、不得涂改,复印件、影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第四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
3、文书(见附录4);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补正文书见附录5;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文书(见附录6)。二、技术评审第五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组织成立技术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对申请单位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技术评审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六条专家组成员从安徽省职业健康专家库职业卫生技术评审组中随机抽取(应为单数,一般为3至7名)。专家组人员构成应当满足技术评审工作的需要,由检测、评价、质量管理、卫生工程、放射防护等方面的
4、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由资质认可机关确定,并对技术评审的技术工作负总责,专家按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第七条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作出技术审查结论,并出具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意见表(见附录7)。申请材料技术审查结论为“通过”的,资质认可机关继续开展现场技术考核,并提前3日将现场技术考核时间和注意事项等通知申请单位;结论为“不通过”的,不开展现场技术考核。第八条现场技术考核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专家组应当制定现场技术考核计划,备齐现场技术考核所需的考核盲样、考核试题、有关资料和表格,并严格保密。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对现场技术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协助专家组做好现场技术考核的协
5、调、联络等工作。第九条现场技术考核前,资质认可机关应当组织召开全体专家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会议内容包括:(一)宣布现场技术考核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名单:(二)介绍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宣布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结论;(三)介绍现场技术考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及考核原则和判定标准,并介绍本次考核的计划和日程安排;(四)提出现场技术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等要求,专家组全体成员签署保密和公正性声明;(五)确定专家组成员分工和职责。第十条专家组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技术考核。现场技术考核程序和内容如下:(一)召开首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资质认可机关工作人员
6、、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1 .资质认可机关工作人员宣布专家组组长和成员名单,对现场技术考核提出要求;2 .专家组组长介绍现场技术考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及考核原则和判定标准等,介绍现场技术考核分工、日程安排,宣读保密和公正性声明;3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宣读承诺书;4 .申请单位对照技术评审准则汇报机构资质条件、内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情况;5 .确定申请单位现场技术考核配合人员;6 .确定现场技术考核意见反馈和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二)审查资料。主要内容包括:1
7、.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2 .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3 .相关部门设置和负责人任命文件;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任命文件等材料;5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材料;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过程管理材料;7 .仪器设备的购置凭证、验收材料、检定或校准证书、期间核查记录、维护记录、现场检测设备的出入库记录和其他有关档案材料;8 .标准物质和溯源标准的购置、期间核查、使用、配制等相关原始记录;9 .耗材和试剂购置验收材料和相关记录,以及购置、配制、储存、使用和处置等
8、过程的记录及管理要求;10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或模拟报告、原始记录及过程控制材料。(三)勘查实验室等工作场所。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种类、数量、性能情况和运行状态;2 .仪器设备放置、标识、检定或校准、期间核查、维护和使用;3 .实验室等工作场所的布局、环境、警示标识、通风、喷淋洗眼设施和安全卫生要求与管理等情况;4 .检测样品的交接、存放、测量、处置等过程记录和管理要求。(四)技术服务能力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评估。(1)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现场查看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职业卫生检测人员、职业卫生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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