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量化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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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量化表(年月至年月)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次获准登记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基础指标(85分分值评分内容量化标准书面印证材料扣(加)分原因及分值自查得分党的建设工作1O1 .党组织不健全的,扣5分。2 .党的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的,扣3分。3 .未按党章党规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扣3分。4 .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参与机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5 .其他党的建设工作未落实的,扣3分。1. 专职党员鉴定人3人以上未成立党组织;不足3人未成立联合党组织或未明确党建工作联络员的,扣5分(兼职党员鉴定人以及退休后从事司法鉴定的党员鉴定人,其党组织关系
2、可以保留在原党组织,下同)。2. (1)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扣2分;(2)党组织生活记录不完整的,扣1分;(3)无党组织活动记录,扣3分。3. (1)党组织任期届满未及时换届的,扣2分;(2)所属党员从业人员受到党纪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4. (1)未建立参与机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扣3分;(2)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党员未担任机构党支部书记的,扣2分;(3)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络员连续3个月未参与管理层会议的,扣1分。5. (1)党员专职鉴定人组织关系未接转的,每人次扣0.5分;(2)其他党建工作未落实的,每项工作扣1分。L有党组织
3、的司法鉴定机构需提供:(1)党组织情况介绍及上一年度总结;(2)党组织工作记录;(3)党组织活动记录;(4)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参与机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记录;(5)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关于行业党建方面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记录;(6)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2.未成立党组织但有党员的机构需提供:(1)机构党员参加所在党组织工作记录和所在党组织生活记录;(2)党建工作联络员情况及其参与党建联络工作记录;(3)机构参与行业协会各项党建活动和培训情况记录。3.无党员的机构需提供:(1)党建工作联络员情况及其参与党建联络工作记录;(2)机构参与行业协会各项党建活动和培训情况记录。遵守法张法如规章
4、和规范性151 .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受到停止执业、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每次(人)扣10分。2 .受到警告、罚款处罚并责令改正的,每次(人)扣5分。3 .受到行业惩戒的,每次(A)扣5分。4 .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尚不构成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的,每次(人)1 .司法鉴定机构或所属鉴定人受到停止执业、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信用修复期内扣分值二10-(实施评估年度一处罚年度T)*22 .司法鉴定机构或所属鉴定人受到警告、罚款处罚并责令改正的,信用修复期内扣分值二5-(实施评估年度-处罚年度T)*23 .(1)受到训诫、作出书面检查行业惩戒的,每
5、次(人)扣1分;(2)受到行业内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公开谴责,每次(人)扣3分;(3)受到中止会员权利或取消会员资格行业惩戒的,每次(人)扣5分。1 .行政处罚决定书。2 .行政处理决定书。3 .行业惩戒决定书。文件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151 .机构管理人员、司法鉴定人为招揽业务而夸大鉴定效果或承诺鉴定结果的,扣5分。2 .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扣5分。3 .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扣5分。4 .参与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恶意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扣5分。5 .以咨询点、接待点等名义变相设立分支机构或受理鉴定委托的,扣5分。6 .存在其他
6、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扣3分。L行政处罚决定书。2 .行政处理决定书。3 .行业惩戒决定书。执行司法笠151 .违反鉴定时限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2 .不按委托事项进行鉴定的,扣5分。L行政处罚决定书。2 .行政处理决定书。3 .行业惩戒决定书。定程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3 .未依照鉴定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鉴定,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4 .受理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扣5分。5 .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相关技术规范的鉴定委托的,扣5分。6 .采集数据资料失实、不全面,或者应当进行检查、检验而未检查、检验,扣5分。7 .接收和使用未经委托人认可的鉴定材料的,扣3
7、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8 .组织无司法鉴定人资质的人员开展鉴定业务的,每次(人)扣5分。9 .司法鉴定意见使用方“一案一评”满意率低于96%的扣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再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O10.3在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的,扣3分。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151.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扣5分。2.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扣3分。3 .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弄虚作假的,扣3分。4 .机构管理人员、司法鉴定人拒绝参加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组织的会议、培训和各类活动的,每次(人)扣3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5 .未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各类报表、总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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