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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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蝮励小Q做大做鬓政策实施体则(6钓版)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特制定本细则。-企业享隙本条件本办法适用于在市区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二奖励标雷除件(一)奖励标准1 .首次入选省雄鹰(链主)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的,奖励100万元、200万元。2 .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奖励I(X)万元、5(X)万元、I(XX)万元。3 .首次认定为省民营经济总部领军(示范)企业、省民营经济总部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4 .新认定为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的,奖励50万元,新认定为市级“美丽工厂”标
2、杆企业的,奖励30万元。(二)奖励说明1 .入选省雄鹰(链主)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认定为省民营经济总部领军(示范)企业、省民营经济总部企业、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市级“美丽工厂”标杆企业的,资金兑现地以入选(认定)主体注册地为准。2 .企业营业收入以统计单一主体为准申报,子公司、控股公司等不纳入合并。3 .企业营业收入是指企业所生产的工业产品销售收入。4 .同年度同一申报项目获得两个以上奖项,按最高奖项实施奖励。三台申撼辨(一)省雄鹰(链主)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省民营经济总部领军(示范)企业、省民营经济总部企业、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市级“美丽工厂标杆企业奖励资金无须申报。(二)企
3、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填写市区工业大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根据年度奖励资金申报通知,通过市财政局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四、资金强舜翡(一)省雄鹰(链主)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省民营经济总部领军(示范)企业、省民营经济总部企业、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市级“美丽工厂”标杆企业奖励资金,由市经信局根据有关文件下文拨付。(二)其他奖励资金按隶属关系完成区初审、我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我局审核、公示后,下文拨付。本细则自2024年I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适用于,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本细则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以前有关
4、文件与本细则有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如果政策有变化(含新增),则另行修订。附件:市区工业大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年龙.市82女大金北奖励遗余申褚表单位:万元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奖励种类申报额度经济指标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申报年度同比增长%)营业收入项目基本情况立据就侍再包9成晨政策安疑3弼(建力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企业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一)在市区依法注册、上报统计数据,以互联网或物联网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开展经营活动的软件信息业企业及有关国区运营机构。(二)软件信息业
5、企业应当具备员工8人(其中在缴纳社保人员不低于6人)以上、营业收入8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被纳入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且正常报送月报。(四)软件企业指达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软件服务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0%)条件的企业。经省认定的软件企业指往年或当年度经省经信厅认定(核查)通过,当年度具备本项所述软件企业条件的软件企业。(五)园区运
6、营机构所经营的园区在2024年度之后(含2024年度)经省认定为小微企业园。二、飘资金的种类和标隹(一)房租补助。新引进和培育的企业,自成立年度起三年内每年按人均1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给予奖励。(二)企业研发奖励。企业自主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年研发投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研发投入额的1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200万元。委托外部单位开发的费用不列入实际投资额计算奖励范围。研发项目需取得科技部门研究开发项目登记证书。(三)软件人才工作奖励。毕业5年内的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来市区软件企业全职就业,满一年奖励个人1万元,满二年和三年分别奖励个人2万元
7、,满四年和五年分别奖励个人3万元;本科学历人员满一年奖励个人2万元,满二年和三年分别奖励个人3万元,满四年和五年分别奖励个人4万元;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满一年奖励个人3万元,满二年和三年分别奖励个人4万元,满四年和五年分别奖励个人5万元。享受软件人才工作奖励政策的人员可同步享受其它通用型人才政策。(四)上规模奖励。申报主体是独立法人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经省认定的软件企业,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o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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