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牌照租赁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牌照租赁协议书.docx(2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车辆牌照租赁协议书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甲方领取车牌之H起计算。三、乙方应次性支付给甲方XX元作为年的租赁费用。在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当日支付给甲方XX元。四、在租赁期间,乙方需承担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债务,与甲方无关。五、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购买第三方保险(保额50万),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害,乙方需与保险公司根据相关部门裁决进行赔偿,与甲方无关。六、在租赁期间,乙方需承担车辆产生的所有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七、乙方办理车辆年检、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更换车辆等事宜时,甲方需提供配合。八、乙方需妥善保管租赁车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或转借。九、乙方对自购车辆拥有不可争议的所有权。十、租赁期满
2、后,乙方可选择终止使用车辆牌照,如需续租需另行协商。如不续租,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十一、若乙方车牌中签,则双方办理车牌转出手续,甲方按未使用月数退还剩余租赁费用。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在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i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担保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二、甲方以自有资金购买机动车:品牌型号,乍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甲方需自行缴纳购买与登记机动车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购置中兑、登记费、过户费、上牌费等。1/2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由甲方在每
3、一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四、甲方所购机动车登记在乙方持有的上述号牌之下,该机动车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持有该机动车的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契税完税证等全部有关证件、资料。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本协议所涉机动车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对该车主张权利。五、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乍辆保险。甲方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六、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在使用车辆号牌期间配合甲方完成车辆的投保、理赔等
4、各项相关事宜。七、甲、乙双方任何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八、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九、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2/2车辆牌照租赁协议书甲方(车辆牌照使用人):樊雪松身份证号:乙方(车辆牌照出租人):张祖华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北京车牌号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一、甲方承担购买型号为2014款东风日产轩逸1.61.DF1.7168VA1.1
5、(钛古金)的车辆的一切费用;并交纳1万元的保证金给乙方。乙方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P66553的车牌给甲方使用。二、租赁期限:6年,时间自2015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三、虽然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且甲方的上述权利不受该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限制。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乍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四、租赁期内,甲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安全驾驶。上述车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支付并处理,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甲方除须购买交通强制险以外,还须每年为乍辆购买50
6、万元的三者伤害险,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五、京牌车号租赁费用陆年总计为肆万元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京牌车辆过户手续后,才能收取租赁车款。车牌过户到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后一周内,甲方务必将车牌租赁费用交付至乙方。六、在租赁期间,甲方使用上述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七、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八、租赁期间,如甲方或乙方因故停止租赁,须至少提前五个月告知对方。九、租赁期结束前五个月,双方明确是否续租事宜。如需要,双方可另行再签订车牌租赁协义或在此协议基础上签订续租补充协议。卜、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
7、权自行终止,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车辆号牌转出相关手续,便于乙方自行购买乍辆使用自由牌照。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车辆牌照租赁协议书甲方(车辆牌照出租人):乙方(车辆牌照承租人):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自有北京车辆牌照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负责提供一台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的车辆;甲方负责提供套北京市车辆牌照。二、租赁期限:年,自2016年月日起2021年12月10日止。租赁费用:租金每月人民币元整。分两次支付。整。三、虽然上述车辆依法登记在甲方名下,但该
8、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均属于乙方,甲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辆。四、甲方配合乙方依法、按时办理车辆审验手续。车辆牌照租赁期内上述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违章罚金及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并处理。一切责任、风险、费用、罚金及债务与甲方无关。五、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为该车购买全险且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十万。因任何事故给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及其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甲方没有任何义务进行连带赔偿。六、租赁期间内乙方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牌照,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即使在租赁期间内乙
9、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租赁期间,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无权收回牌照。七、租赁期满前壹个月,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续租问题。若双方同意续租,需重新签署租赁协议。若方不同意续租,租赁期满后,乙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问车辆牌照,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签字)甲方(签字)乙方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日期:2016年12月1日日期:2016年12月1日车辆牌照租赁协议书甲方(车辆牌照承租人):身份证号:乙方(车辆牌照出租人):身份证号:乙方于年
10、月参加北京市小客车牌照摇号并成功。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辆牌照租赁给甲方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的车牌。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虽然乍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三、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支付并处理,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没有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含所有交通违法信息的罚款和扣分处理)。四、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五
11、十万)。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超过保额部分的赔偿也有甲方自行处理),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没-1-有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五、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六、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七、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I匕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转出相关手续,便于乙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由牌照。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12、:日期:日期:以下为侵权责任法法律条文: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出租方自年月日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乍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13、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
14、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第五条租期的计算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
15、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第七条租车押金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第八条车辆保险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