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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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利用生态空间,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渗和涵养能力,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改、
2、扩建的房建、市政、水利、绿化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移交、运行维护及管理等活动。第四条【建设原则】海绵城市建设应当坚持全域谋划、系统施策、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的原则。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应当遵循科学规律,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建设项目海绵化设施应当因地制宜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第五条【政府职能】市政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各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是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辖区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领导小
3、组】市政府成立市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贲研究审议海绵城市相关政策,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事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拟订海绵城市建设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开展项目海绵验收与绩效评估,对海绵化设施运行维护进行考核。各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成立区慎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镇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辖区海绵城市相关事宜。区镇工作专班负责拟订辖区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各相关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第七条【部门职责】资源规划
4、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策划生成、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应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制定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行业标准。发改部门协助研究项目投融资渠道;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区镇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财政政策;按照规定统筹保障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等有关资金需求。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八条【总体规划】资源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或
5、者修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结合专项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发展策略与自然生态空间管控等内容,落实海绵城市理念。第九条【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修编市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时,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市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资源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城管等部门编制或者修编各级道路、绿地系统、水系、排水防涝、绿色建筑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与各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充分协同,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第十条【详细规划】编制或者修编详细规划时,应当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充分衔接各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第十一条【土地划拨与出让
6、】土地划拨或出让阶段,资源规划部门应在选址及设计要求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第十二条【其他建设项目】交通类项目应在方案制定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并纳入交通市政项目规划红线图。水务类项目方案制定中要落实水务专项规划相关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在水规划许可、涉水方案、水土保持等审批中符合防洪除涝、城市排水防涝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第十三条【海绵设计方案审查】海绵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方案、模型模拟评估和指标核算情况表,建设单位和海绵主管部门联合委托专业机构审查,并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出具海绵设计核查结论。第三章设计和施工管理第十四条【设计要求】政府性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明确海绵城市建
7、设要求;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思路、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具体技术措施、投资估算和后期运行维护费用估算等;在初步设计文本中应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列明海绵城市建设分项工程建设具体内容、主要材料和投资概算。市财政局应根据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评审。履行核准手续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报告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建设内容、技术措施和投资额等;履行备案手续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等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第十五条【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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