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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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城江区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18)192号)和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提高我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创业就业能力,增加贫困人口增收,特制定本方案。一、培训目的扶贫先扶智,关键在教育。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和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补齐“短板”,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阻断贫困代
2、际传递的重要举措,对我区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实施雨露计划对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的重要性,发挥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制定科学可行的扶贫培训工作方案,落实应补尽补政策,提高培训效果。二、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职业学历教育1.补助对象。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脱贫监测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2,补助标准。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的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按1500元
3、/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其中,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按20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属于2014年、2015年退出户的学生,实行差异化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IOOO元(其中,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按15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二)本科学历教育1.补助对象。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2020级新生(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2,补助标准。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属于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的本科新生,实行
4、差异化补助,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3.补助发放时间。根据自治区提供的本科新生名单,组织帮扶干部核准帮扶户学生在校就读情况,按要求出具在校就读确认书,做到精准补助、应补尽补。于12月15日前把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三)短期技能培训1 .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1660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可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扶贫部门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主要用
5、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考证费、误工费等,误工费按30元/人天计发,由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属于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的学员的扶贫部门按每人每期25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考证费、误工费等,误工费按20元/人天计发,由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2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
6、贫户和脱贫监测户学员自主参加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在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属于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的学员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500元。注:同一人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只能获得一次补助。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3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参加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属于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的学员,实行差异化补助,可获得40元/人天,培训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给予补助;
7、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三、补助审核发放流程(一)学历教育(含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国开办司函(2018)28号文件明确:“各地要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籍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2018年起,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情况进行通报,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流程为:自治区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一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县一各县将名单发到各乡镇一各乡镇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于6月30日前(春季学期)
8、、12月1日前(秋季学期)并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和学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学生家庭户主的区内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送村委一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一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区扶贫力、(附件3)一区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审批一区财政部门在2020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符合补助条件的本科新生在12月10日前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获得一次性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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