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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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开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为充分发挥市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后补助资金激励作用,引导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铜政办(2019)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V资金来源经开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奖励资金1986.7万元。二、资金使用原则L资金使用按照“兼顾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支持“三重一创”建设,重点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投入产出情况,注重基地建设实效;2 .专款专用,强化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管,建立监督检查和绩
2、效评价机制,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三、资金支持对象及使用范围(一)资金支持对象。资金主要支持经开区的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名录内企业。(二)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基地重大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三)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L2020年3月31日前正常生产经营;3 .符合市级战新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4 .企业管理和运作规范、无不良纳税记录、信用记录;4.符合规定的其它具体条件。四、
3、资金支持类型资金支持类型分为项目建设类、投产企业类、平台建设类,资金申报流程及其他事项见铜陵经开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一)支持项目建设对实际投资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不含土地价款)的单个项目,经认定按照2018年当年实际设备购置金额的6%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基地内2018年产值超过1亿元(增幅为正)或者税收入库数超过200万元(增幅为正)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产值产值超过10亿元(增幅为正)或者税收入库数超过1000万元(增幅为正)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支持平台建设1-国家级创新平台对基地内新认定
4、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基地内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或其他创新创业平台,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基地内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基地内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
5、50万元。2 .省级创新平台对基地内新认定的省级(工程)(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检验检测平台,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级众创空间或其他创新创业平台,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基地内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基地内省级(工程)(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基地内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情况评估获优秀等次的,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20万元;3 .市级创
6、新平台对基地内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10万。4 .其他对基地内企业2018年新建立的博士后或院士科研工作站,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基地内企业2018年牵头起草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经认定可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基地内企业获取国家、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经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上述国家、省、市等创新平台认定时间均为2018年(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行业标准发布时间为2018年,同时认定不同级别的创新平台按最高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五、审核程序(一)组织申报企业服务局拟定经开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7、使用方案,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发改委、财政局报备,再组织基地企业申报。(二)第三方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要对其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公正性和独立性负责。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经开发区主任办公会批准,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报备。五、公示经开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3天。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经开区下达资金拨付计划。七、管理监督企业服务局会同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地项目建设进展、资金落实等督查、稽察和审计力度,及时向市发改委报告督查稽察结果。对发现在申报及考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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