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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劳动密集型规上工业企业用工送工补贴方案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区营商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区内劳动密集型规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用工企业)缺工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补贴方案:一、总体目标解决区内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用工难题,为现代化美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二、补贴对象2022年度产值在10亿元以上,2023年、2024年产值增速均在15%(含15%)以上且阶段性用工量需求在100人以上的用工企业。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条件(一)补贴标准1 .时薪制企业。用工企
2、业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需在区人社局备案)输送的户籍以外员工(规定期内新录用员工),根据市场实时价格最高不超过3元/人/小时的标准给予补贴,年度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补贴资金采取直补用工企业的方式。2 .计件制企业。用工企业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需在区人社局备案)输送的户籍以外员工(规定期内新录用员工),稳岗3个月以上,给予300元/人一次性用工补贴,年度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补贴资金采取直补企业的方式。3 .企业高管补贴。2022年度产值在12亿元以上,2023年产值增速在15%(含15%)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高管人员财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企业较上一年度财政贡献区级
3、地方留成增量部分,最高40万;对2022年度产值在12亿元以上,连续两年产值增速在15%(含15%)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管人员财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企业较上一年度财政贡献区级地方留成增量部分,最高6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在12亿元以上,连续三年产值增速在15席(含15%)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管人员财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企业较上一年度财政贡献区级地方留成增量部分,最高100万元。上述财政奖励在企业年度内达到产值目标后兑现,由企业提供人员名单,奖励资金可拨付至企业指定的高管个人账户。项目享受的各项扶持资金总额不得超出当年度财政贡献区级地方留成部分。(二)补贴条件1.申请补贴的用工企业上年度产值
4、在10亿元以上,且增幅在15%以上工业企业;2 .用工补贴仅适用于用工企业录用的一线生产员工且为申请补贴期内新入职员工(企业高管补贴除外);3 .同一名劳动者仅可在一家用工企业享受一次用工补贴(企业高管补贴除外);4 .用工企业需严格按照申请办理流程按照审批用工人数、时长等信息进行申请(企业高管补贴除外)。四、经办流程(一)补贴申请时薪制企业及计件制企业补贴以书面形式向区人社局提出补贴申请,详细提供:用工人数、用工时限、用工价格、用工项目、经济效益、委托第三方公司等具体信息。企业高管补贴所在企业以书面形式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详细提供企业高管收入、社保及税务信息。(二)材料审核由区人社局对用工企
5、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实地调研、价格评估(时薪制企业)后上报区政府审批。(三)备案登记由区政府审批通过,用工企业需将新录用员工个人信息在“省用工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企业高管补贴除外)。(四)补贴申请1 .时薪制企业用工企业需向区人社局提供:补贴书面申请、劳务公司合作协议、劳务人员明细(详见附1)、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初审,待初审核实无误报区政府审批后,由人社部门完成对企业补贴资金支付。2 .计件制企业用工企业待新录用人员入职满3个月后向区人社局提供:补贴书面申请、劳务公司合作协议、劳务人员明细(详见附件)、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3个
6、月以上)等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初审,待初审核实无误报区政府审批后,由人社部门完成对企业补贴资金支付。3 .企业高管补贴企业高管所在企业需向区人社局提供:补贴书面申请、劳务公司合作协议、劳务人员明细、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报招商中心初审,待初审核实无误报区政府审批后,由招商中心完成对企业补贴资金支付。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为企招工工作。明确“招工即招商”理念,主动应对企业用工难问题,切实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和企业用工需求总体满足。充分认识招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帮助企业招工的服务意识,创新招工方式,扩大招工活动规模引导更多技
7、能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二)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服务企业招工落到实处。区人社部门负责用工企业用工补贴具体经办工作,细化经办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区财政部门依据区人社部门关于用工输送补的申请予以审核,提示人社部门加快支付进度;经开区管委会和区经信部门要认真落实重点企业用工的政策举措,切实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三)建立督查机制,切实提高送工质量严避弄虚作假。用工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请补贴资金,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区人社部门要采取数据比对核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送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对以欺诈冒领、伪造材料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取消其享受各类补贴的资格;对于骗取冒领补贴资金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本实施方案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遇上级政策调整的,依上级政策为准。附件:劳动密集型企业阶段性用工人员补贴明细表附件劳动密集型企业阶段性用工人员补贴明细:制表日期:序号姓名证件号户籍地用工企业送工第方公司名称入职时间离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