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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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F1.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XX研窕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箍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宜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2、。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第五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3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第六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
3、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参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拟任独立董事在首次受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前,原则上至少参加一次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的任职培训。在首次受聘后的两年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第七条独立董事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监管法律的资格要求。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财务管理、高管薪酬、利涧分配和信息披露等事项,必要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主动提议3开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者聘请会计事务所、律
4、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核查或者发表意见。第二章独立董事的构成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第十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第三章独立董事的任职
5、资格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一)具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贡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六)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公司法等关于董
6、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一)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如适用);(六)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如适用);(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
7、相关规定(如适用);(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三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F1.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四)在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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