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docx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正常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在校学生。第三条为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类受助名单在确定前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实行学校和院系两级管理。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制定年度资助工作计划,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资助名额分配,以及各类资助项目的最后评审、公示、上报、表彰奖励等工作。财务处负责资助经费的核算、发放等工作。各院
2、系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各类资助项目的审核、上报,学生诚信教育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第五条学生工作部(处)应对院系资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第六条各院系应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研究本院系具体情况,做好资助工作,并将资助工作和育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组织开展以自强自立、艰苦奋斗、诚实守信和心理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三章资助体系第七条学校建立以国家、省、市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各类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辅助的“奖、贷、助、减、免”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
3、体系。第八条奖学金(简称“奖”)O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市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省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市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院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人(团队),学校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800元/人。第九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贷”)O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重要途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国家开发银行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每年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第十条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学生 资助 工作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