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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与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定。第二条工程局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厂、处等(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水电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1、昔通施工设备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2、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以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施工设备。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根据IS09
2、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OHSMSI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第五条局安监办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及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第六条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第七条工具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A、B类设备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执行,C类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局属各单位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参照执行。第八条工程局设备安全管理目标1,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机械安全事故。2、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第二章施工设备的购置、外租、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
3、设备购置的安全要求:1、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2、设备采购前,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3、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4、对于大中型普通设备及特种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局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该档案一式二份,设备管理处留存一
4、份,另一份随设备走。5、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或项目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第十条需租用外部设备资源时,必须由租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检险资料应报具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严禁租用技术状况差、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或国家强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设备。第十二条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第十三条施工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5、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3、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4,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5、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6、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7、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6、,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8、实行设备出勤签证制,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设备方可出勤或运转。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9、实行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速立设备安全风险金,并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第十四条施工设备的拆装: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和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2、大型
7、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3,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4、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5、重大缺陷和问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脸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7、对于拆装工作自
8、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验收。第十五条设备的大修或改造:1、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按工程局的设备大修理的相关规定执行。2、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测、试机、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设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3、对于有国家强制技术标准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由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第十六条设备的报废:1、施工设备经有关部门检测后,到达报废条件且已不具有改造价值的,须按正常报废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进行阻挠或延期使用。2、对于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须进行全面地检测,彻底消除安全院患,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巳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报
9、废处理。第三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校查第十七条有计划的增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机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第十八条科级以上设备管理人员由工程局统一进行安排培训,对于普通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举办,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第十九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第二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设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前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上机操作。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进行存档。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类别主要有:日常检
10、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第二十四条日常检查由设备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时期的工作需要进行,由各单位负贲综合检查由工程局负责实施。第二十五条设备安全例会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进行。第三常设备事故的处理第二十六条设备事故的处理按水电三局企业标准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施工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第四章其它条款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局安监办负责解释。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新建南站SYNS-I标段内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使设备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杜绝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施工
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职责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是全处施工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_、协助各单位抓好施工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持证上岗等的教育及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维修、保养、爱机、评比等活动,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脸。作好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重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二,施工设备的管理1.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验收合格及时登记入帐,纳入固定资产(大型固定设备还需经验收合格)。2、凡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设备管理部门对大型机械要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二保以上修理
12、,均应及时填入档案。3、施工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盘亏设备必须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三、施工设备的购置1.施工设备的购置经处领导同意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上报公司审批后统一采购,小型施工设备经处授权项目部可自行采购。2,对大型施工设备的采购(如工程运输设备、工程起重设备.土石方筑路设备等),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并对所购设备结合施工进行性能鉴定。3,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各部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新购置的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低劣,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应给子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4、项目部未经批准,
13、擅自购置大型施工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国家有定型产品的施工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准自制、改型。如特殊工程急需自制非定型设备时,必须有自制方案报告、图纸和经济技术效果比较说明书,事前应由需自制设备单位的领导、总工、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认可后,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经公司主管经理、三总师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四、施工设备的使用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要将设备需求计划上报到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由处平衡调拨满足工程需要。新购入的大型施工设备或新产品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理员有关技术人员按技术规程进行检查和试运转,并将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排除等问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14、,必要时进行培训,在操作人员掌握后方可使用。2,新设备和经过大修或改装、改造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并进行走合期试运转,在走合期间要限载、限速、加强保养。3、特种设备的使用要宽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专人专机和岗位责任制,多人配合操作的施工设备应实行机长负责制,负责人应做到相对稳定。4、新上岗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切实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判断处理故障),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5、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程、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的安全生产。6、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
15、、紧固、防腐“十字作业法”,保证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严防“以包代管”拼设备的短期行为。7、对设备所需的各种燃料、润滑油脂和液压油,必须按规定油质品种选用和定期注油,保持油料的清洁,规定需要过渡的都要进行过滤方能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故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经济处罚。8、在冬季施工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冬季使用的规定。9,要做好各种设备的标识,并保持完整有效、清晰,不得涂改和覆盖,附属设备不准拆卸使用,更不准挪作它用。10,各类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准确及时填写运转记录。11、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使用中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12、施工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要悬挂在醒目位置。13、施工设备存放要上盖下垫做好防护。14、对起重吊装设备使用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测安全技术性能已严重下降的起重、吊装设备,必须作报废处理,不得超期使用。五、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1.维修保养计划(1)施工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养修并重,执行计划检修制度。(2)维修保养计划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编制,各单位按保养计划具体要求执行,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2,分级保养原则(1)运输车辆、起重及大型土石方等施工机械执行多级保养制,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