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设计法规体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设计法规体系.docx(2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一、概述法制化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制定完善的园林法律和法令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与管理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胡盾,2009)。园林法制是园林绿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园林法规就是通过对园林行为的预料为行业发展清除障碍,同时通过执法保证园林建设的顺当实施。所以,客观地讲,园林法制为园林事业的发展和管理供应了强有力的保障。“园林设计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园林设计行业全部法规、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规范领域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园林设计法规体系是园林设计行业制度的核心,为园林设计行业执业供应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韩笑,2004)。木文所言的法规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
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以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在城市建设系统中,城旧规划法、建筑法分别规范着与园林设计相关的建设活动。城市建设系统外的园林设计法规相关法,有与城市物质环境的公共管理相关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所依据的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机环境爱护法、房地产管理法、学问产权法等园林设计法规体系应保持与相关法的协调性,从而使园林绿化建设能够更为顺畅、高效的开展。园林设计涉与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环境爱护等诸多方面,法律上涉与各相关法律关系的制约和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
3、(张丹,2013)。我国园林法规发展概况:韩笑,2004;林广思,杨锐,2010)国民经济豆原时期(1949-1952年)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记若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的覆灭和社会主义新制度的诞生。从今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1951年发布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河行方法讥第一个五年安排时期(19531957年)1956年的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将城市绿化工作的重点放在普遍植树上:增加城市的绿色,渐渐变更城市的气候条件,重点进行邻居绿化。“大跃进”和调整时期(1958-1965年)1958年第一次全国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会上强调了“植树造林包干到户”,“城市绿化必需与生产
4、相结合”:但同时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协调问题,以与苗捌的苗木保障问题都很客观地显现出来。1962年第一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财政部与建工部依据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指示讥指出园林绿化设施:系指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风景区绿地等设施。1963年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规定,是建国后第部对园林绿化事业进行总结和展望的法律文件。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国家主管城市建设的工作机构停止了工作,各城市也纷纷撤销城市建设管理机构,下放工作人员,城市建设的档案资料被大量销毁,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形成了极为混乱的无政府状态,乱拆乱建、乱挤乱占的状况随处可见。园林、文物遭到
5、大规模破坏,私人住房被挤占,工厂进山、入洞,不建城市,给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影响深远(韩笑,2004),改革初期(19771984年)1978年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看法瓦要求仔细编制和修订城市的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具体规划,以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须要。1979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看法,1981年颁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1982年,颁发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城市园林苗圃建设的看法和关户加强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爱护管理的看法上并形成了关于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报告讥1984年发布了全国城市草坪与地被植被工作座谈会
6、纪要讥城市建设技术政策,后者提到“大力发展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公园,”涉与到园林绿化的功能、规划、建设、植物材料以与技术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总结了建国以来园林行业的各种阅历,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技术政策。有安排的商品经济体制发展阶段(19851991年)1989年12月26口,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相对应,前后还颁布实施了系列与之相关的国家大法,如土地管理法、环境爱护法、房地产管理法、文物爱护法等,与G城市规划法道,共同担负起规范城市土地利用、爱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爱护历史文化遗产等各方面的贲任,是与园林法规体系关系亲密的相关法律,其法律内容互为补
7、充,相互弥合,渐渐构成一个严密的法律网络.城市规划法的诞生,反映出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已步入法制化轨道,城市.对国家整体发展的影响度和弱要性明显增加,城市规划工作已明故的成为政府职能,且其重要地位起先为国家的立法机构所相识(吴志强,唐子来,1998)。2.1.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19921997年)除了行政立法外,建设部还加强了技术立法,1991年颁布了城市园林绿化标准体系表,为此后园林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颁布供应了依据。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国家环保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近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若干看法讥建设部于1992年5月27日发布了城市球化当
8、前产业政策实施方法讥将园林行业通盅考虑,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引导,有利于扭转个别园林部门片面重视经济效益的状况,有利于全面发挥园林行业的综合效益。国务院1992年颁布了城市绿化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干脆对城市绿化事业进行全面规定和管理的行政法规,依据条例的授权,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建设部于1992发出了公园设计规范,1993年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讥1994年,建设部发出关于检查城市绿化条例执行状况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爱护的规定讥1995年发出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讥1997年发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条例针对我国城市绿化管理的实际状况
9、,总结了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中的阅历、教训和成果,对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使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从而有利于依法加强城市绿化工作,促进全国绿化事业的发展。依据条例的授权,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建设部于1992发出了公园设计规范,1993年颁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4年,建设部发出了关于检查城市绿化条例执行状况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爱护的规定讥1995年发出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讥1997年发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国家新一轮开发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全面铺开阶段(1998-2003年)随着我国园林绿化事业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拓展,园林法制建设进行了
10、对以主干法为核心的园林法规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都为绿化空间、领域的拓展供应了政策和法律支持,城市绿线管理方法对绿化用地的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赐予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园林绿化得以顺当进行的关说所在。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爱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尽快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爱护规划”和实施安排:在G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中就体现了这一思想,添加r生物多样性爱护(主要是植物)章节。随着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比标准的颁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也相应做出变更,标记着我国园林城市的评价标准正在朝着以绿化为主体、综合提高环境效益的方向迈进.随着对园林绿
11、化企业规范的标准出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进一步保证了园林绿化建设的质量。此外,这一阶段的园林法制建设面临加入NT0,与世界接轨的要求,进行了对以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综合整理,加快r立法进程,用以规范行业的活动;其中包括游乐园管理规定,古树名木爱护管理方法讥城市绿线管理方法等法规规章。我国现阶段对于园林相关法律法规总结依据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机构分为三个层次: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爱护区条例1994/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第九届人代会第30次会议通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方法(试行)城市绿化条例1992/6/22等建设项目环境爱护管理条例19
12、98/11/18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方法2 .行业规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240号居住区景观设计导则(试行)2001/6/7公园设计规范城镇规划与园林绿化规范2003年修订3 .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北京为例)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地方立法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地方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状况,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和深化:因而与中心法规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存在领域和深度上的连接,并具有较强的敏捷性或在某一领域内产生突破的可能性。北京市的园林法规建设在这方面作了较多的工作。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条例北京市
13、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方法北京市绿化补偿费缴纳方法(吴俊,张晓嫡,2007)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沟行方法机关于北京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的若干看法、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方法的补充规定、6城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示范文本等(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规划发展处编.2006:吴俊,张晓媾,2007)分析与评价1立法热点与方向(林广思,杨锐,2010)依据表2所示,在法规数量上,城镇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公园名列前茅,次之是乡村绿化和特定公园绿地广场:在规章数量上,前3位是城镇园林绿化、古树名木、绿线,次之为特定公园绿地广场和公园。也就是说,城镇园林绿化、占树名木、公园、绿线
14、、乡村绿化、特定公园绿地广场是我国当前各地园林绿化立法的热点。随着我国城乡统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绿地系统从建成区拓展至郊区乃至整个市域,个别城市的园林绿化有城乡统一立法的发展趋势。如2009年颁布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则把原来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整合在一起。2中心立法现国家建设部门在城镇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公园、绿线4个重要的园林绿化领域中,除了城镇园林已经由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之外,只颁布了绿线的部门规章和古树名木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公园管理方面,没有综合管理性的部门规章,只有城市动物园和游乐园管理的部门规章,其他方面则以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侧重J:
15、专项管理,如国家湿地公园、国家重点公园等。此外,自2002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发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确定,涉与4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爱护的规定城市古树名木爱护管理方法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但是,除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之外,国家建设部门并没有与时修订上述部门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3地方立法从表2来看,省(白治区)无论是法规还是规章都比较少,这说明白城乡园林立法工作在省(自治区)中比较薄弱。直辖市普遍重视法规的制定,除重庆市还没有出台古树名木条例之外,普遍制定了城镇园林(城乡绿化)、古树名木、公园条例。相对而言,政府规章颁布较少。较大的市制定园林法规和规章的热忱较高,并且规章的数量要多;法规,也反映了城市政府行政管理的特点。城市(包括直辖市)是我国园林法规规章制定的主体,它们的数坦:约占全国具有法规规章制定权的地方各级政府数量的20%左右,但制定的法规规章数量占全国的8佻以上。地方立法具有肯定的创建性,即并非是简洁依从国家安排的法律体系规划方案和逐年颁布的行政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