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docx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南川府办发(2020)1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南川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区域科普能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根据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5)18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南川区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是开展社会性
2、、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对全区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主要从事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活动策划和组织、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教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第三条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科普基地的创建、命名、发展、管理及评估等工作。第二章分类和条件第四条科普基地按照自身功能,分为场馆类、旅游景区类、教育培训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等5个类别。不同类别的科普基地,均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类别申报和创建。第五条申报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二
3、)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三)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四)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五)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六)专职科普工作者不少于2名。(七)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A)接受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和下达的科普工作任务。(九)近2年累计组织开展3次及以上科普活动。第六条场馆科普基地是指长期稳定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申报场馆科普基地的机构或
4、组织除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普场馆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占场馆建筑面积50%以上,并具备与展厅条件相匹配的科普设施和器材。(二)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天数不少于15天(含法定节假日),在科技周、科普日等国家和全市重点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并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三)具备与场馆面积、展品数量、参观人次相应的科普讲解和指导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四)具有科普活动策划、组织及执行能力,并能利用多种手段和载体开展科普活动。第七条旅游景区科普基地是指具有突出科技内涵和科普功能的旅游景区(
5、点)。申报旅游景区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除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通过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3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认定。(二)具备与旅游参观线路相匹配的科普旅游观光导览、导视系统,能够通过文字、图片、实物、互动视频等形式展示景区内的科普元素。(三)配备2名以上专职科普导游,并配以专门的科普导游词(解说词)。第八条教育培训科普基地是指针对全市科普管理人员、科普业务人员、科普志愿人员、普通公众开展科普培训的机构。申报教育培训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除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设有专门从事科普教育培训的部门。(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 南川 人民政府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