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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示范网格建设方案目录.1、总则1. 1指导思想1.2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 1林业系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2.2各股室任务分工2. 3扑救指挥2.4专家组3、处置力量3. 1力量编成3.2力量调动4、预警和信息报告4. 1预警4. 1.1预警分级4. 1.2预警发布4. 1.3预警响应4. 2信息报告5、应急响应5. 1火情早期处理5. 1.1处理原则5. 1.2主要任务5 .1.3处理力量6 .1.4处理程序5. 1.5处理保障5.2 分级响应5.3 .HII级响应措施5 .2.21T级响应措施6 .2.31级响应措施
2、5. 3发布信息5.4火场清理5. 5应急结束6、综合保障6. 1队伍保障6. 2物资保障6.3资金保障7、后期处置7. 1火灾评估7.2火因火案查处7. 3约谈整改7.4工作总结8、附则8. 1预案解释8. 2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8.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林业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履行林业部门职责使命,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8
3、.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8.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林业系统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不包括县城城区发生的相关火灾。8.4 工作原则本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局相关股室、各国有林场及林业生产单位在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密切协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8.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2组织指挥体系2.1 林业系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国有林管理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必要时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各国有林场及林业生产单位应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森林防火工作。2.2 各股室任务分工林业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传达防扑火期间领导指示精神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在县林业局网站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搜集森林火灾相关舆情;以及必需的车辆、值班人员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局机关财务股负责筹措和拨付防扑火救灾资金,协调申请补充防扑火消耗
5、县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林政股提供林区特别是火灾发生地域的森林资源分布等相关资料,配合国有林管理股对古树名目资源及重要设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制定受灾地区森林资源恢熨计划,制定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清理及资源恢复方案。森林防火办公室牵头开展县林业局层面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与扑火前指保持信息畅通,实时掌握火情动态、兵力部署等相关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应急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森林火灾信思;适时组织火情会商,下发各类文电,传达领导指示精神,协助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具体扑救工作;根据扑火需要和前指要求,紧急调拨扑火所需物资装备,协调跨区调动扑火人员等;必要时牵头组织赴火场工作组赴一线具体协调、指
6、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 3扑救指挥各国有林场及林业生产单位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后,联合附近镇村有效力量加强火情早期处置的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县应急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具体实施按照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2.4专家组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县应急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专家组,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提出咨询意见。3处置力量3. 1力量编成火情早期处理以国有林场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场职工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做好火情早期处理的协助工作。3. 2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
7、为增援力量。实施跨区域增援扑火,原则上以专业防扑火队伍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跨县(市、区)调动专业防扑火队伍原则上优先调动市地共建队伍,增援扑火由市林市业局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接及相关保障。4预警和信息报告4.1预警4.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4.1.2预警发布根据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由县应急局组织,林业、公安、交通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
8、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4. 1.3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全县有关单位及各镇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卫星、人工瞭望、无人机等监测和地面巡护工作,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全县各级各类森林消防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林业系统各类半专业防扑火队伍靠前驻防集中待命,
9、保持高度戒备。4. 2信息报告各国有林场及林业生产单位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准确、规范向林业局主管部门或应急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县林业局核准情况立即县委、县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1)发生在市(区)、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5) 10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5应急响应1. 1火情早期处理5. I.1处理原则(1)责任落实原则。各国有林场、南屏山森林公园、森园公司要切实履行森
10、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责任,森林经营单位要承担经营主体责任,镇村街道要承担火情早期处理职责。(2)协同配合原则。火情早期处理是各级镇政府、县林业局、各国有林场及森林经营单位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共同做好所辖区域的火情早期处理工作。(3)快速响应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在迅速组织火情早期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告县林业局和县应急局相关部门。(4)以人为本原则。在火情早期处理过程中,根据扑火人员构成和装备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6. 1.2主要任务主要包括火险预警、火情的监测、报告以及积极实施早期处理。7. 1.3处理力量火情早期处理的主要力量为
11、各级领政府森林防火队员、国有林场半专业防扑火队伍、森林经营单位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等。保障力量为XX县林业局、应急局、森林经营单位和镇村街道的防扑火指挥员、值班员、眯望员、巡护员、护林员及相关技术保障人员等。8. 1.4处理程序(1)林业局、应急局会同气象部门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基础上,结合林区气候、森林资源分布、可燃物等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实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2)按照预警响应机制的规定,各类防扑火力量上岗到位,进入备战状态,靠前部署扑火物资和扑救力量。(3)综合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立体化监测手段,不断提高及时发现火情的能力。(4)发现火情后,森林经营单位、镇村街道应立即采取处
12、理措施,同时向林业局和应急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5)林业局、应急局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加强火情处置的指导,并与当地4真政府共同做好相关火情处置工作。(6)三个国有林场半专业防扑火力量立即组织进行早期扑救,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7)各级指挥人员应根据火场地形、气象、植被、道路、水源等情况科学判断火情态势,合理调配扑救力量,阻止火势蔓延,及时扑灭火情。9. 1.5处理保障(1)各镇分管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各类森林经营单位和镇村街道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2)各镇村街道应加强基层一线的火情监测队伍、护林员队伍和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国有林场林
13、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要建立半专业防扑火队伍,能够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火情进行早期处理。(3)加强对防扑火指挥员、值班员、瞭望员、护林员及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和相关技术保障人员等的业务培训。(4)护林员及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防火宣传,开展携装巡护,提高火情早期处理能力。(5)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防扑火装备中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及时储备、更新防扑火机具、装备等物资。5.2分级响应根据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初判可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
14、判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在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II级、II级、I级三个响应等级,林业局根据响应等级落实好相应的响应措施。5.2. HII级响应措施(1)县林业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火灾发生地镇村、国有林场等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相互配合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县林业局派出局工作组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3)通知林业系统相关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做好增援准备;(4)局相关股室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各项准备。(5)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5.2.2II级响应措施在IH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
15、)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度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态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2)县林业局派出由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3)根据需要调动林业系统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实施增援扑火;(4)根据需要就近协调林业系统扑火装备与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5)局相关股室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工作。5. 2.3I级响应措施县森防指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下,县林业局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以下措施:(1)作为副总指挥单位,参加赴一线工作组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2)增加林业系统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增调扑火装备和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3)参加县森防指前线指挥部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火灾监测、专家支持等工作组;(4)牵头灾情评估组,组织开展灾情调杳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5)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5.3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