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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9篇)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嶂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问、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
2、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IOCnI存放,保持空气流通。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
3、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六、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及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七、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八、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
4、下要求处理: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
5、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O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
6、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
7、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
8、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I,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I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
9、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5、严格按规范洗
10、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
11、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一、食品采购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口口口O(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口口口O(4)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二、贮存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三、食品的加工、存放1、食堂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
13、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
14、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五、剩饭剩菜的处理1、食堂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2、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4、食堂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六、食堂留样要求的记录1、食堂对外供应的所有食品、成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2、
1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IOO克。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流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堂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七、食品清洗和消毒1、各食堂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记,避免再次受到污染。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它情况进行记录,负责人签字。八、库房卫生要求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2、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3、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4、除冷库处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或条件。九、食品处理区(后堂)及餐厅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