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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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绿色发展相关规划,以及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制造示范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绿色工厂悌度培育及管理相关工作。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
2、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开发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供应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工厂实施绿色制造的关键。第四条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统称绿色制造单位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惬管理企业名单统称绿色制造名单。工4k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发布的绿色制造名单是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名单,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遴选发布的绿色制造名单是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工业不崎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遴选发布的绿色制造名单是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第五条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全面装盖”的原则,以绿色工厂培育为基础,以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为支撑,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
4、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第六条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绿色工厂悌度培育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遴选发布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前期已列入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可视为自动列入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I信部节2024)13号)和本实施细则负责本地区的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和推荐工作,遴选发布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前期已列入国家、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可视为自动列入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建设和运维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第二章培育要求第八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
5、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将本地区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开发区列为培育对象,制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培育对象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持续完镂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低碳相关标准政策的宣贯解读,提升企业和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意识.第九条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2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相关标准要求.第十条绿色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应当符
6、合下列条件:1.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开发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力晦占比超过50%;3 .发布开发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开发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3,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相关标准要求。第十一条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4 .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3,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三款相关标准要求。第三章创建程序第十二条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按年度开展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时间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第十三条企业、开发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完成评价后通过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评价报告。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工信部节(2024)13号,附件1)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第十四条已纳入绿色工厂创建标准清单的行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进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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