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友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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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校友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友工作是学校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校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宗旨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中心任务,广泛加强与校友的沟通和感情联络,增进友谊,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活动,支持校友建功立业,鼓励校友回报母校,营造学校和校友之间互相关心、共同发展的氛围,使校友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机融合,为广大校友服务,为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服务。第二条根据社会发展及学校实际,适时申报成立学院校友会或校友联谊会,制定并遵守学院校友会(校友联谊会)章程。第二章校友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校友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
2、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校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校友办公室负责学校校友日常工作开展,负责校友网站和校友数据库总体建设,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及地方校友组织开展校友活动。第四条学校校友会办公室为独立设置的工作机构,由专人从事校友工作,并与地校友组织积极谋划筹备成立校友总会秘书处,逐步搭建校友总会框架。充分利用民间组织和学校行政部门的双重身份,开展灵活多样的校友工作。第五条各二级学院要相应组建“校友工作联络部”,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把校友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工作内容,指定12名校友工作专干,负责本院日常校友工作,支持和配合全校的校友工作。校友办与各学院“校友工作联络部”要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
3、友工作。第六条校友办公室和各二级学院校友工作联络部成员及联系电话要在学校及部门网站向广大校友公布。第七条学校和二级学院每年都要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工作计划,研究完成工作的得力措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善于发现、总结、交流校友工作的新经验。第三章校友信息数据库建设第八条建设好校友信息数据库是开展校友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校友信息数据库分校院两级建设管理。校友办公室负责学校校友信息库建设,负责各二级学院信息收集汇总及利用开发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建设校友信息库,建设分地区校友通讯录,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校友信息数据库建设,并为知名校友建档,保持与他们的联系。在校友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校友信息数据
4、库。第九条二级学院校友数据库建设要求如下:(1)有明确接待的历届校友范围,到年级专业班级。(2)有完整班级登记表,含学生名册、班主任(辅导员)联系方式、班级联络员联系方式。(3)有近期的班级通讯录,含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4)优秀校友信息,含在校学习专业和学习时间、工作经历、取得的成绩、联系方式、个人照片等信息。第十条学校校友办联系各地校友建立以地区为单位的通讯信息群;加强本地区校友之间的横向交流。二级学院负责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通讯信息群。第十一条我校二级学院经过数次变动,各学院要编写二级学院历史,写出详细发展过程,包括学院起源、院系名称、专业设置、历任领
5、导、师生规模、办学成就、办学地址、任课教师名册、优秀校友等信息。第四章校友联谊第十二条学校和各学院要有计划地组织校友返校,重要的校友活动要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沟通。校友联谊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通报学校、学院发展近况,介绍校友成才成长历程,举办各类专题的校友论坛,听取校友对学校工作的建议等等。第十三条校友办公室制定校友返校活动接待办法,规范校友各类联谊活动的计划安排和接待程序。第十四条校庆日活动、校友论坛等大型联谊活动由校友办公室负责组织。第十五条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的校友返校活动,由二级学院负责接待。二级学院要提前收集班级通讯录,确定班级联络员,协助制定活动方案,邀请有关领导和老师参加联谊活动,安
6、排会议室及活动场所,协助校友做好住宿和市内交通事宜。二级学院校友工作联络部要及时把活动方案报送校友办公室。第十六条二级学院应做好校友联谊活动的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应将校友班级通讯录报校友办公室。第五章校友联络第十七条继续加强学校与已建立的地方校友会的联系,积极支持和指导各地校友会搞好自身建设和开展各种有益的校友活动,并形成各地校友会举办大型校友活动均有学校领导出席支持的工作制度。对尚未建立校友会的地区,积极发现一批热心校友工作的校友,协调、促成他们牵头做好校友会组织的筹备工作。各二级学院可以专业或学院为基础成立校友分会,充分发挥校友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第十八条学校及各二级学院要定期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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