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提升发展基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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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质量提升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关于开展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区质量发展奖励扶持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区本级质量提升发展基金,基金规模为2000万元,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由各主管部门在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质量强区创建,支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品牌升级、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与运用,建设质量人才队伍,
2、积极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研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和各类表彰奖励。第二章基金的使用范围第三条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一)支持标准化建设。对新获批准成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牵头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参与起草个人(排名前三位),分别
3、一次性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认定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新获“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并取得“采用国际标准证书”的企业,每项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二)支持计量服务。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一一次性给予3万
4、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能源计量考核的重点用能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三)支持技术创新建设。对于新组建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省市共建条件的企业实验室,连续3年,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验收通过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5、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成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工业强基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的,另给予省级奖补资金的10与奖补,最高不超
6、过50万元。对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另给予最高层级奖金的10%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四)支持认证认可建设。对新获得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组织),每项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GMP良好生产规范认证的企业,每项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自愿性产品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企业,每项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
7、新获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第四条支持质量品牌升级。对新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新获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15万元的奖励;新获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新获得区政府质量奖、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分别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申请人和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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