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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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方案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XX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二、交流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城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实行教师在盟区内学校间交流;乡镇范围内
2、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三、交流对象1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2 .在山区、偏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3 .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不宜交流的教师
3、,由所在学校审查核准并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县教师管理中心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4 .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县教师管理中心批准后实施交流。四、交流形式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一)驻点交流驻点交流的教师必须在受援学校承担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定期上公开课、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1 .到班上课。2 .参与并帮助受援学校积极开展教学教研工作。3 .积极主动发挥示范指导作用,所教学科成绩提高显著。4 .指导和帮扶受援学校青年教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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