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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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关于进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第三条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实行先规划,后复垦;二、自愿、合法、有偿、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三、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2、四、统筹安排、规范操作;五、优先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第四条县政府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卜.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领导组。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工作宣传发动、项目选址申报、建构筑物与附着物调查、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施工质量、资金安排、拆迁补偿和权属调整等,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保证项目顺利通过上级验收。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决算审计制等制度。_第六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的选址审核
3、、测量、规划设计、组卷报批,资金拨付,指导乡镇做好项目实施,配合上级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将复垦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第七条县政府依据年度变更调查数据,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分解项目区任务,原则上每个乡镇每年实施增减挂复垦项目不低于150亩。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乡镇土地资源现状和有关资料,选择复垦项目位置。项目区复垦地块要符合下列条件:一、GOoOO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地类、实地地物地貌特征、正射影像图(航片)上均为村庄或工矿等建设用地;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三、整村推进的项目安置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
4、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第九条项目区的申报,须经项目区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必须同意拆迁、复垦,否则不得纳入项目拆旧复垦区。第十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乡镇上报经审核通过的复垦区,安排通过招投标确定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测量、规划设计,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配合乡镇、编制单位做好项目区范围线的确定,测量和成果的使用。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复垦项目区地面附着物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要由两名以上调查员签字,并由被拆迁户签字认可。乡镇人民政府将调查结果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第十二条符合宅基地申报条件需要安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结合美丽乡村规划实行集中安置,安
5、置用地按项目建新区报批,统一规划。集中安置贯彻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占地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统建多层、高层住宅进行安置.,做到节约集约用地。第三章项目实施第十三条项目拆旧区更垦费用2019年前(含2019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项目,按6万元/亩标准,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乡镇复垦费用5.7万元/亩,由乡镇包干使用。包干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区拆迁补偿、工程预算审计、土地复垦、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按市自然资源局竣工验收批文面积计算。二、勘测、规划设计、验收等费用,按1500元/亩标准拨付县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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