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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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4)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一、完善梯度培育机制(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按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发展壮大的培育体系。坚持“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分层筛选建立培育库,开展诊断指导,推
2、动对标提升,支持有条件的“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立企业成长评价机制,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市、县(市、区)政府均为责任主体,不再列出)(二)夯实培育基本盘。各地要落实培育主体贲任,发挥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企业培育发展主阵地作用,创新政策供给,引进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创新。支持大企业开展专项领域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培育派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化“小升规”、科技企业“双倍增”等培育行动,做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基础,相
3、关培育工作成效纳入省政府有关督查激励事项评价因素。(贡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三)招引发展新增量。鼓励各地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强链延链补链固链,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推介活动,大力招引一批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质的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四)打造数字化培育平台。探索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信息数据共享,打造全省一体化工作平台。选取部分地方先行先用,适时向全省推
4、广。(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二、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一)鼓励开展研发攻关。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支持创新能力突出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建设,推动基础研究与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常态化征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需求。
5、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提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度,在细分领域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F1.(贲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一)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迭代升级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O版,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市场化流转、解决,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先用后转”专项金融保险产品,支持市县运用创新券对企业投保费用给予不低于80%的兑付补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贡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三)促进知识产权赋能增位。深化实施专利
6、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开设高价值专利快审优审绿色通道。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开展“专利+商标”“专利+信用”等业务,提高融资额度。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注册商标,争创中国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鼓励各地对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财政厅、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鼓励雄鹰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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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进一步 促进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质量 发展 若干意见